借网络反腐泄私愤是违法的
2013-01-21乔新生
环球时报 2013-01-21
关键词:信息
乔新生
近来互联网揭露出来的腐败案件层出不穷。海外一些观察家认为,中共十八大召开之后,执政者有意识地通过开放网络反腐渠道,加大反腐的力度,赢得人心。但也有一些人认为,互联网暴露出来的腐败问题,可能是换届选举的后续效应。言外之意,互联网反腐带有非常浓厚的政治意味。互联网具有匿名性的特征,人们无法从政治动机出发,对于网曝的腐败案件进行深入调查。网上的腐败信息的确有助于执政者减少查处成本。可以说,互联网在反腐过程中起到一种助推器的作用。事实上,互联网外的举报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案件的70%以上,在有些地方甚至高达95%以上。一些学者之所以对互联网络反腐败寄予厚望,根本原因在于不了解反腐的内在机理和工作流程。不少举报人将相关信息通过互联网披露,只是希望以此引起纪检监察机关的注意。通俗地说,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腐败案件存在“排队现象”,一些案件很难得到及时处理。如果纪检监察机关按部就班处理腐败案件,而没有看到案件背后的情绪,那么,必然会放大网络反腐的作用。对网络反腐要持谨慎态度,根本原因在于互联网具有不可逆的扩散性。一旦网曝虚假信息,将会对当事人构成长久影响。笔者科研调查过程中,就曾经发现过一些案例。某地进行换届选举,别有用心的人通过互联网络发布一些真假莫辨的信息,引起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注意。等到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查证之后,换届选举工作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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