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演在电视新闻叙事中的应用
2013-01-21宋新
中州大学学报 2013年4期
宋 新
(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郑州450008)
在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大背景下,随着电视行业竞争的加剧,近几年电视新闻节目中,用搬演等虚构的方式将曾经发生过却没有影像记录的情景、事件表现出来,已成为电视新闻叙事的潮流,特别是一些民生类节目中,经常会出现人为导演的、再现过去某一事件过程或细节的“情景再现”。例如,情感类节目再现人物纠纷时,靠演员表演局部细节或情境,镜头画面上出现“真实再现”字样——笔者认为这些所谓的情景再现,严格来讲应属于搬演的一种。
搬演被引入电视新闻叙事中,一直被称为情景再现,其发展是随着电视新闻叙事故事化①、视角平民化以及电视新闻节目收视率的要求而逐渐产生的。另外,搬演这种带有“虚构性”的手法之所以会被运用到非虚构的新闻节目中,主要是由于记者没有第一时间到达新闻现场,一些精彩画面、突发情况没能用影像的方式记录下来,为弥补新闻镜头上的匮乏,许多电视工作者借鉴戏剧拍摄手法和技巧,采取了由当事人甚至演员进行事后摆拍的情景再现手法,由于这种手法有“导”有“演”,虽取材真实,但仍会给观众一种不信任感,由此引起人们对整个新闻真实性的质疑。
搬演的表现手法,无论在纪录片领域还是在电视新闻叙事领域,历来受到许多研究者的质疑,至今仍备受争议,其利弊得失也被多次论述,但这些论述大都将其与情景再现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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