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研究述评
2012-12-29赵玉峰范燕宁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3期
关键词:研究
赵玉峰,范燕宁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100000)
2002年8月,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街道、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闸北区宝山路街道率先在全国开始了社区矫正的试点。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北京等六省(市)作为全国首批社区矫正试点省市。2005年1月,两院两部又下发了《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将河北等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列入第二批试点单位。2009年两院两部出台《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将社区矫正工作范围扩大到全国。与此同时,社区矫正的研究也逐渐增多,根据中国知网的文献检索,到2011年10月份止,共有主题为社区矫正的文献10733篇。上海大学的刘强教授是研究社区矫正的先行者,他在2002年就提议中国的刑罚适用模式应该由监禁刑向非监禁刑的重点转移。[1]而后他又著文论述社区矫正的定位及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基本素质要求,他提出社区矫正工作者应学会社会工作者应该具有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方法,提高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创新意识。[2]
随着社区矫正的开展,学者们意识到社会工作对于社区矫正的重要性,并对此进行研究。张昱的《论社区矫正中刑罚执行与社会工作的统一性》是论述这一问题的较早的文章,在文中他探讨了社会工作与刑罚执行的相互关系,并对社会工作在社区矫正中的作用予以肯定。[3]到2011年10月为止,在中国知网中社区矫正的文献里检索主题为社会工作的文章有145篇,占社区矫正的研究文献的1.4%,比例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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