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微博实名制看互联网传播治理思维变迁
2012-12-28付玉辉
互联网天地 2012年1期
文 付玉辉
互联网和社会网络的深度融合,使得新时代自媒体传播者具有了移动化、社会化、网络化的特征。标志着人类正在互联网传播世界中获得更为充分的表达自由和参与公共空间构建的能力。
2011年12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的《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正式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规定的公布施行对于我国微博客传播发展而言,是一项重要的管理规定,其所采取的管理方式及其对微博客发展的影响都引起了业界和学界的关注。
北京市微博客实名制管理的三个层面
从目前所公布的内容来看,《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所采取的管理框架仍是多头管理模式,其具体内容涉及到微博客管理的三个层面。
第一,在政府管理和行业自律层面,该规定明确了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所应承担的责任。该规定第十一条称,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管理部门、市公安机关、市通信管理部门、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微博客发展管理的相关工作。该规定第十二条认为,网络媒体协会、网络行业协会、通信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也应承担相应的行业管理责任。可见,该规定一方面强调了政府相关部门所具有的管理职责,另一方面也认为行业自律是进行微博客管理的重要环节。
第二,在微博客服务运营层面,对于微博客服务运营商在实名制管理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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