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应保障民生落实处
——对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观察与思考
2012-12-21谢蒲定曾庆辉
人大研究 2012年11期
□谢蒲定 曾庆辉
人大视野
执法检查应保障民生落实处
——对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观察与思考
□谢蒲定 曾庆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紧密相关,只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人民群众才会放心满意。因此,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就是最大的民生工程。而要使农产品质量安全落到实处,最重要的就是严格执法,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为其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在这方面,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监督具有独特的优势和条件。2012年9月27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热烈谈论,并就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源头治理、通过执法检查保障民生落到实处等问题提出了很具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方式和一项经常性工作,具有较强的制度性、规范性、程序性和权威性,监督法设专章对其做了明确规定。通过法律监督解决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关键是要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以及与其息息相关的问题,归根结底也就是用法制的手段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而执法检查对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障民生落到实处起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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