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激励机制探析
2012-12-21姜涛沈香
理论导刊 2012年3期
姜涛,沈香
(江苏大学a.法学院;b.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镇江212013)
量刑激励机制探析
姜涛a,沈香b
(江苏大学a.法学院;b.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镇江212013)
作为具有普遍性、抽象性和永恒性的量刑激励机制,其蕴藏着一种集合法性和有效性于一体的合理性。激励机制是动力机制,它提供量刑权威意义上的活力源泉,能够激发量刑客体、量刑关系人确立与自己同样的价值观念和行为目标,并选取与自己相同的行为方式或行为手段。从有效性结构看,只有当激励机制能普遍地促成刑罚功能有效发挥时,才是充分、有效的,而此应该是犯罪成因、利益关系、价值观念与文化认同这四个核心要素的有机统一。
量刑;激励机制;利益关系;刑罚功能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提出,使我国目前的量刑制度面临诸多挑战。其中,如何使量刑发挥最佳的社会效果,从而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已然成为中国学者必须承担的学术使命之一。而以此为视点反思我国现行的量刑制度与实践后不难发现,我国在刑事审判中之所以会出现严重的量刑不均、量刑机械和量刑信任危机问题,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在于量刑制度本身“正向激励效应”的缺位和“负向激励效应”的泛滥。这表明,我国目前仅仅与量刑原则、量刑情节挂钩的量刑制度本身还存在一定的制度缺陷,还需要寻求新的问题破解之道。笔者以为,量刑激励机制的建构将有助于克服上述制度缺陷,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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