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二级院系党政领导模式的演变及探索
2012-12-21张晓清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2年2期
●张晓清
高校二级院系党政领导模式的演变及探索
●张晓清
高等学校二级院系是承担教学科研工作的主体单位,其党政领导模式和校级党政领导体制既有关联,又不完全一致。新中国成立后院系党政领导模式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经历了数次变迁。当前“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校级领导体制下,二级院系的党政领导模式可以因校因院系而异进行探索。
二级院系;党政领导;模式
在我国大多数高等学校中,院系作为学校下属的二级单位,承担着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建设等重要任务,是保证学校及教育工作正常运行的主体部分。但二级院系是高校这个法人单位下的二级行政组织,并不具有法人资格,这就决定了二级院系的领导模式和校级领导模式既有关联,又不完全一致。
我国公立高校的领导体制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因此在校级层面,党委和行政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高校党委主要在政治方向、办学思路、发展规划、党的思想组织建设等重大方面对学校发挥着领导作用,校行政则主要对整个学校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财政后勤等方面制定具体的工作任务。校党委和校行政组成了全校最高的领导和管理机构,共同向社会、向上级领导机构负全部责任。但二级院系党政班子之间的关系却没有明文规定过,在实践工作中,也没有成为校级党政关系直接的、机械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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