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次分析法在评级中的应用
——建立商业银行评级模型
2012-12-19贾曼莉
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期
贾曼莉,刘 晶
(1.吉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吉林 四平 136000;2.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 150001)
在银行资信评级上,国际著名评级机构如穆迪(Moody)、标准普尔 (S&P)等都建有自己的一套评估体系,虽然其公正性时常受到诘问,但其权威性和影响力却不容质疑。与之相比,我国银行评级工作起步较晚,加之商业银行的经营特点、会计制度的差异、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社会信用状况的不理想等等,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评级者和评级对象的信用等级意识,也影响了评级结果的权威性和社会认同度,导致我国银行评级业的发展比较缓慢,与即将到来的激烈金融竞争不相适应[1]。另一方面,《新巴塞尔协议》对于银行评级的新规定,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建立一个较为客观的、适应我国实际国情的评级方法势在必行,这不仅有利于提高我国金融企业的竞争力,强化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而且有利于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吸引外来资本,增强国际间的合作[2]。
一、我国银行信用评级中层次分析法的运用
(一)层次分析法原理
美国运筹学家萨蒂Saaty提出了层次分析法(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简称AHP),这是一种简明的、实用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分析方法,主要用于那些以比较为主的选择[3]。
层次分析法的总体思路是使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实现定量化决策。将所要分析的问题层次化,根据问题的性质和要达到的总目标,将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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