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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的魅力——读依兰·斯塔文斯的《马尔克斯的早年生活》

2012-12-18史国强

当代作家评论 2012年2期
关键词:加西亚斯塔马尔克斯

史国强

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九六七年出版,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传入中国,赶上改革开发之初,读书热情勃然复兴,不知这部作品震撼了多少读者。对于中国读者来说,马尔克斯的所属国哥伦比亚已不重要。那是个加勒比海的小国,那里的土地既可以用来种植香蕉,也可以种植大麻,但令中国读者感到惊奇的是,一部文学作品真的“成就了一个民族”(华莱士·斯蒂文斯)。如今在西班牙语文学里,《堂吉诃德》要是排在名著榜榜首的话,位列其次的自然是《百年孤独》。但《堂吉诃德》用了三百几十年才确立了在文学史上的不朽地位,《百年孤独》用的不过是短短的几十年。

对于这一特殊的文化现象,外国文学专家陈众议的解释是,加西亚·马尔克斯之所以能以一部作品独领风骚,原因是《百年孤独》“具有金子般的品质”。陈众议在继二○○三年写完《马尔克斯传》(新世纪出版社)之后,又于二○一一年撰文,再评《百年孤独》,将这部小说称为“一尊金鼎”。①陈众议:《保守的经典 经典的保守》,《当代作家评论》2011年第5期。这个称谓并不过分。据说,如今在哥伦比亚凡是有西蒙·玻利瓦尔塑像的地方就有加西亚·马尔克斯。与陈众议相同,美国学者依兰·斯塔文斯(Ilan Stavens)对《百年孤独》也是格外喜欢,前后耗时十年为小说家写了一部传记:《加布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早年生活》。如果说陈众议的传记是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探寻一个作家的成长轨迹的话,那么斯塔文斯刚好与他相反,后者更是从情感上完成了一次朝圣之旅,是对他早年阅读经历的一次追念。斯塔文斯撰写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早年生活,一半的目的是要践行个人的承诺。

当年阅读《百年孤独》时的感受,斯塔文斯依然历历在目。一九八二年的四月,斯塔文斯二十几岁。按照他的说法,他是把小说“吞下去的”。他一口气读到第十八章,读到太阳出来。次日他走进书店把马尔克斯的作品都买了回来,一连阅读数周,到了如痴如醉的程度。这次阅读使他有所感悟:文字是有魔力的,经过巧妙的排列之后,能生成出较之我们的宇宙更奇妙的宇宙。②依兰·斯塔文斯:《序》,《加布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早年生活》,北京,现代出版社,2012。

二十几年之后,斯塔文斯开始在大学讲授拉美文学,但仍然令他不解的是,在海边长大的马尔克斯何以能创作出如此迷人的小说?于是,斯塔文斯来到阿拉卡塔卡、里奥纳查、圣玛尔塔、苏克雷、谢纳加、巴兰基亚和卡特赫纳,循着马尔克斯走过的地方,探寻作家成功的秘诀。这也是他写作这部传记的另一半的目的——还原马尔克斯之所以成为马尔克斯的那些要素的成因:如,童年马尔克斯身边的那些女人、用卡夫卡的写作风格顺口讲故事的外婆、那座被称为“大屋子”的宅院、混乱不堪的社会秩序、自由派与保守派的斗争、哥伦比亚令人心颤的贫穷、几乎是周而复始的独裁统治、对手无寸铁的罢工工人的杀戮、波哥大事件盖坦遇刺身亡之后十年、死亡十万人的动乱、青年马尔克斯作为记者的历练、外祖父的九个和父亲的四个私生子、与他相恋十年最终成为妻子的梅赛德斯、巴兰基亚的朋友圈子、生为拉丁人的自卑、绝望和挣扎,尤其是马尔克斯读过的文学作品和影响他的那些作家。

任何作家的成长都离不开早年的阅读经历,马尔克斯更不例外。马尔克斯的少年是伴着《一千零一夜》长大的。瓶子里跳出来的精灵、念念咒语就能打开的大门、对生死的轻描淡写,所有这些成人并不相信的故事,在马尔克斯那里却成了他日后创作的素材,构成了虚幻与现实的统一,创造出一个与经验既熟悉又陌生的文学领地。

根据斯塔文斯的研究,《圣经》也对马尔克斯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虽然因为他反宗教的倾向,所以对此从未公开表态。斯塔文斯的依据是,在马尔克斯成长的环境里,圣经文化几乎弥漫在各个角落,教堂,礼拜,布道,弥撒,乃至生与死,凡是有人的地方总有宗教的影子,越是贫穷的地方越是如此。斯塔文斯指出:

《百年孤独》的写作如同《圣经》里的故事,其结尾出现的都是饥馑和战争,布恩迪亚诅咒的核心也是乱伦。诅咒跟在选民这一概念之后:如同《创世纪》十二章一至二节里亚伯拉罕之后的以色列人,上帝令他们离开家园,外出寻找新的土地,他们在那里将成为一个大国的族长,但又不能事事顺心如意,与此相同,布恩迪亚家族必然能见到荣耀,但又少不了被诅咒。①Ilan Stavans,Gabriel Garcia Marquez:The Early Years,Palgrave/Macmillan,2011,p.41.

西班牙文学专家赵德明也认为《百年孤独》在结构上有《圣经》的痕迹,如,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与乌苏拉,他们如同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之后与亲友“出埃及”,开始大迁徙,布恩迪亚家族无法摆脱的“原罪”,因为乱伦或近亲成婚生下长“尾巴”的婴儿,最后马孔多在大雨中毁灭,环状结构到此又回到起点。②赵德明:《20世纪拉丁美洲小说》,第424页,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

从文学史的角度来说,西班牙语文学从《堂吉诃德》开始,经过三百几十年的变迁,到《百年孤独》又达到了一个顶峰。有趣的是,文艺复兴的硕果是在厕所里被马尔克斯接受下来的。读初中时马尔克斯被迫阅读“骑士”与其扈从的传奇故事,但他实在不明白这部作品好在哪里,怀疑自己读的《堂吉诃德》与众人百读不厌的《堂吉诃德》未必是同一部小说。少年马尔克斯是坦率的。这部作品里确实少有精彩的地方,更说不上引人入胜(据说杨绛的译文删掉了三分之一杂芜繁复的赘语,可读性才提高了一些)。他坦白说:“骑士扈从的话没完没了,又文绉绉的,令我感到无比乏味,我并没发现侍从的愚蠢行为有逗人的地方,我甚至在想我读的这部作品和大家好评连连的作品未必是同一部。”③Ilan Stavans,Gabriel Garcia Marquez:The Early Years,Palgrave/Macmillan,2011,p.42.后来他强迫自己每次在厕所里读上几页,终于从这部不朽的作品里读出了味道。他说,通过这种办法我才发现了《堂吉诃德》,宛如火焰,之后反复咀嚼,连小说里的不少故事都能默念出来。马尔克斯日后的写作与此有无关系,他没说。不过,在塞万提斯之外,斯塔文斯还提到两位被翻译成西班牙语的小说家,马尔克斯对他们是心存感激的,他们是卡夫卡和福克纳。

斯塔文斯指出,在很大程度上,加西亚·马尔克斯对文学的理解是在他发现卡夫卡作品之后才形成的。他此前接触的不少拉美作家,如鲁文·达里奥、胡安·拉蒙·基米尼斯和帕布洛·聂鲁达,这些人或是有着明显的政治倾向,把文学当成改造社会的工具,或是写得比较浅白,近乎“普罗文学”,没有深度。等他读到卡夫卡之后,情况才发生了变化。马尔克斯一九八二年回忆说:“我读《变形记》一定是在十九岁左右(还有几次他说是十七岁)。格里高里·萨姆沙的变形使我大为震惊。我还一字不落地记得小说的第一行:‘一天早上格里高里·萨姆沙从令人不安的梦里醒来,发现自己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好大的昆虫。’当时我想:‘见鬼啦!我外婆就是这么讲故事的。’”①Ilan Stavans,Gabriel Garcia Marquez:The Early Years,Palgrave/Macmillan,2011,p.46.他的外婆就是这么讲故事的:讲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开门见山,要言不烦;讲故事的人又若无其事,说书人与故事里的人物形成强烈对比,制造出听者意料之外的戏剧效果。

斯塔文斯研究发现,《变形记》一九二五年首次译成西班牙文,发表在《西方评论》上,虽然卡夫卡当时在拉美读者有限,但对加西亚·马尔克斯那代作家影响巨大。斯塔文斯的结论是,阅读《变形记》是一次强烈的诱因或顿悟,使马尔克斯的创作发生了质的变化。多年之后马尔克斯也坦言,如果没读卡夫卡的小说,他就写不出早期的故事《无奈再三》。《无奈再三》写于一九四七年九月十三日,最先发表在英语杂志《纽约客》上,当时的马尔克斯有了明显的自我意识。故事写一位无名叙述人的印象,读者自然要联想到卡夫卡的格里高里·萨姆沙。叙述人躺在棺材里,“等着被埋掉,但他知道自己还没死。他要是想起来的话,一点也不困难”。斯塔文斯指出,中产阶级的焦虑和叙述人身在其中的离奇环境似乎就是在追念卡夫卡的小说。斯塔文斯的结论是:

虽然博尔赫斯、加西亚·马尔克斯和其他几位作家对卡夫卡极为推崇,卡夫卡在美洲也有着执著的追随者(如卡尔沃特·卡塞),但他们人数有限。此外还有一些作者,如乌拉圭的埃尔南德斯(一九○二-一九六四),他们按卡夫卡的风格写作,但未必是卡夫卡的信徒,也就是说,他们可能并未意识到欠了人家《城堡》作者一笔债,然而,他们的传承关系是明显的。②Ilan Stavans,Gabriel Garcia Marquez:The Early Years,Palgrave/Macmillan,2011,p.51.

不过,在马尔克斯身上留下最深的、最鲜明印迹的还是福克纳。《萨托里斯》、《我弥留之际》、《喧哗与骚动》和《押沙龙!押沙龙!》等小说告诉他,文学这一写作形式能够再现历史,然后再通过历史再现整个社会,给每个人物安上角色,让他们按照各自角色的内在逻辑上场表演。斯塔文斯指出,马孔多作为自给自足的现实,那里的地理界限、植被和家族谱系,是从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镇汲取了创作灵感。

斯塔文斯的推断是有道理的。历史事件相互关联,文学现象也是如此。在福克纳的密西西比州和美国的大南方之间,在马孔多和哥伦比亚之间,一定有着相似的地方:贫穷、愚昧、冷漠、麻木、残忍、挣扎、死亡,周而复始的循环,人们被裹挟在里面,身不由己,这才演出了一出出的悲剧。小说家所做的不过是用文字把这些悲剧书写下来。斯塔文斯认为,美国内战期间南方经历的创伤与哥伦比亚千日战争及一次次内战造成的恶果,两者之间存在着可比性。虽然马尔克斯和福克纳没有生活在同一国度,但在文学谱系里,他们仍然有着亲属关系。

在上述作家之外,马尔克斯当然还接触了其他作家,尤其是那些加勒比海传统的拉美作家。如金尼奥·迪亚斯、伊达尔多·卡尔德隆、托马斯·卡拉斯奇里亚、曼纽伊尔·瓦列霍、豪尔赫·艾萨克、格斯塔夫·加尔迪萨贝尔等。这份作家的名单还能开列下去,而且马尔克斯也不会反对。与他早年崇拜的海明威有所不同,马尔克斯从不讳言自己从其他作家那里汲取了创作灵感。正因为如此,他才宣称自己是经典文学的继承人,同时并不理会别人的态度(有人问博尔赫斯知不知道加西亚·马尔克斯和他的《百年孤独》,他回答说,不知道)。

读书能滋养作家,丰富他的想象力,提高他的文字能力,改进他的写作技巧,乃至塑造他的审美取向,但真正成就作家的还是他身在其中的环境。为此,斯塔文斯才要来到阿拉卡塔卡,亲眼见一见那里的种植园,种植园里的香蕉、甘蔗、棉花、番茄和稻田,感受那里的潮湿和烈日,造访马尔克斯当年光顾的酒吧(妓院?),他接受洗礼的教堂,他读书的学校,他上学放学必经的街道,拜访他的亲朋好友,如此这般才能还原一个真实的、不打折扣的加西亚·马尔克斯,才能理解《百年孤独》不仅是一部不朽的文学作品,还是一部社会进化史。如斯塔文斯所说,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里描写的是:记忆与遗忘、资本主义在殖民地社会的巧取豪夺、欧洲人对拉美的掠夺与统治、科学与宗教的矛盾、背叛与复仇、浑浑噩噩的生存与悲剧式的死亡、加勒比的植物群与生物群、官方历史与人民历史的对立、智慧与愚昧越过限度之后造成的后果。①Ilan Stavans,Gabriel Garcia Marquez:The Early Years,Palgrave/Macmillan,2011,p.8.

与一般的传记作家不同,斯塔文斯的兴趣不在罗列事实。他关注的是,马尔克斯写作《百年孤独》的环境,灵感的来源,及如何把生活转变成小说的。为此,斯塔文斯从马尔克斯出生的一九二七年开始,写到《百年孤独》被拉巴萨(Gregory Rabassa)翻译成英文在美国出版的一九七○年为止,前后四十几年,为读者勾画出一幅马尔克斯早年生活与写作的画卷。在马尔克斯之外,画卷上还点缀着众多的人物、事件、小说、报纸、杂志、建筑、街道、花草、河流,几乎是走访马尔克斯和《百年孤独》的路线图。

依兰·斯塔文斯是犹太人的后代,一九六一年出生在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一个知识分子家庭。他的母语是西班牙语,平时写作和授课用英语,研究犹太文学用的是意第绪语和希伯来语。他现为美国安姆赫斯特大学(Amherst College)的拉美文学与文化教授,不仅在文学上成绩斐然,在文字学方面造诣也很深,荣获拉丁文学奖、智利总统勋章、鲁文·达里奥文学奖等。《马尔克斯的早年生活》是二○一二年现代出版社为斯塔文斯在中国出版的第一部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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