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民族地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的路径选择
2012-12-18刘於清
克拉玛依学刊 2012年1期
刘於清
(湖南省道县第二中学,湖南 道县 425300)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指以政府组织和投入为主导、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以服务农民和提高农民素质为目的、为农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和服务的综合系统。主要包括农村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公共文化网络体系、公益性文化服务体系和公共文化管理体系等方面[1]。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
在西部民族地区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至为重要。
一、西部民族地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意义
党的十七大提出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积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新要求,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要求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农村文化建设,西部民族地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第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乡风文明”是农民素质的反映,其核心就是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西部地广人稀的自然地理条件、城市化进展相对缓慢以及文化投入总量的严重不足等因素致使这一地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严重不平衡,而且与中部、东部地区也有着较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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