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务员包庇“李鬼”将被查处等(3则)
2012-12-14
浙江人大 2012年11期
广东:公务员包庇“李鬼”将被查处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明确了销售者的首负责任(消费者使用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销售者应首先承担赔偿责任),加大了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打击力度并建立了社会信用体系。
“为什么以前发现了假冒伪劣产品在市场横行,但是最后很难查处下去并处理到人?因为责任人不明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表示,《条例》明确规定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查处重点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并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与制假售假人员相互勾结,或者包庇、纵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的要依法查处。
据介绍,《条例》在执行时,相关各部门还将建立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记录和公开制度,将生产者的违法行为记入监管档案,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王波表示,质监、工商、药监等部门的诚信体系将联网,在一个领域被查到有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会影响到以后进入其他领域的生产销售;同时诚信体系也会上网并将影响企业日后的贷款、融资以及和其他企业的商业合作。
甘肃:建立单位负责人集体学法制度
近日,《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单位负责人集体学法制度。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学法、守法和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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