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法案”的代表吁求
2012-12-14崔丽罗军辉
浙江人大 2012年11期
崔丽 罗军辉


在最近几年的全国人代会上,一位满脸络腮胡须的代表总是格外引人关注。络绎不绝寻访他的记者,往往只为求证一个问题:今年官员财产申报公开的建议,还提吗?
常常不等记者发问,他会哈哈一笑:“接着提!”
这就是韩德云,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从2006年起,他连续7年7次提出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的议案、建议。
他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这一“阳光法案”的力推者,但不是唯一的一个。
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韩德云是以律师身份当选人大代表的。刚开始,这位交往广泛、业务精湛的律师,自认不愁提不出建议和议案。刚当代表时,他提交的议案、建议,关注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
2006年,韩德云第一次提出官员财产申报公开立法议案,立即吸引了媒体的关注,他没想到,此举一发不可收。
不过,他并不是最早吁求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全国人大代表。
“腐败的问题,已成为全国上下千夫所指、万民所恨的社会毒瘤。遏制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聚敛财富,应引起全党全民的充分重视。”
2005年的全国人代会期间,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烟台大学教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王全杰向大会提交了《建立官员个人资产申报制度》的议案。随后,他应邀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公务员法草案的讨论。遗憾的是,建立官员个人资产申报制度的建议最终没有被纳入公务员法。
2007年全国人代会,王全杰与其他数十名代表再次建议用“阳光法案”遏制官员腐败,要求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在参选前或任命前必须通过法定途径在媒体上公示个人财产,在任期内、任满、调任时向社会公示资产变化情况,接受选民和广大群众的质疑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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