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其影响认知的调查分析Δ
2012-12-03左根永杨慧云山东大学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卫生部卫生经济与政策研究重点实验室济南250012
中国药房 2012年44期
王 颖,左根永,李 凯,杨慧云,孙 强(山东大学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卫生部卫生经济与政策研究重点实验室,济南 250012)
2009年8 月,卫生部等9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正式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设工作[1]。山东省于2010年确定在全省27个县(市、区)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先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师是实践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体,其行为与态度是该制度能否得以实现的关键因素之一,所以在探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时要加大对基层医师的关切[2]。笔者通过对抽样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进行调查,分析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的认知情况以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其的影响。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及调查方法
研究数据来源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子课题四“基本药物制度研究”山东省调查数据。研究依据山东省各试点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好、中、差),抽取3个县的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进行调查。本研究共抽取14名医师,分3组进行焦点小组讨论,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当天在岗的91名医师进行了问卷调查。访谈内容主要包括医师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总体认识以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对其工作产生的影响;问卷调查主要涉及医师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本认知、态度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产生的相关影响的感受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