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灰比”或“水胶比”中“水”定义的探讨
2012-12-02谢欣欣陈志飞
商品混凝土 2012年6期
谢欣欣,陈志飞
(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南通 226018)
在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过程中,“水灰比”或“水胶比”指标不仅是决定混凝土强度的最主要因素,同时也是影响混凝土耐久性的重要指标。但是对于“水灰比”或“水胶比”中的“水”的定义,不同的规范定义却不一样。第一种定义是指混凝土中的总用水量,第二种定义是指总用水量扣除骨料吸收的水(吸水至饱和面干)之后的用水量。两种不同的定义计算得出不同的“水灰比”或“水胶比”值,而许多规范又对混凝土的最大水灰比有明确要求,这样有时就会出现得出的两个水灰比值,一个满足要求而另一个不满足要求的情况,因此准确定义“水灰比”或“水胶比”就显得尤为重要。
1 “水灰比”或“水胶比”的定义
1.1 第一种定义
旧《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2000 J64-2000)5.06 条,水灰比的计算公式:

式中 mc0——基准配合比混凝土每立方的水泥用量;
mw0——基准配合比混凝土每立方的用水量。
由上述公式可知,水灰比是指混凝土中水与水泥的质量比。而5.01 条“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计算时,其计算公式和有关参数表格中的数值均以干燥状态骨料为基准”,根据以上条款,可以知道此处“水灰比”中的“水”没有扣除骨料吸收的水,是指混凝土的总用水量。
新《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J64-2011)2.1.13 条,水胶比是指混凝土中用水量与胶凝材料用量的质量比;3.0.2 条规定“配合比设计应以干燥状态骨料为基准,细骨料含水率应小于0.5%,粗骨料含水率应小于0.2%”。根据以上条款可知,新规范中“水灰比”中的“水”还是指混凝土的总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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