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成本效果比在卫生技术评估中的应用
2012-11-29石学峰
张 楠 石学峰 吴 晶
1.天津大学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天津 300072
2.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 北京 100029
在卫生技术评估中,成本—效果分析(cost-effectiveness analysis,CEA)和成本—效用分析(cost-utility analysis,CUA)是两种最常用的评估方法。一些学者将成本—效用分析视为成本—效果分析的特殊情况,即不采用单一临床效果指标,而使用质量调整生命年(Quality-adjusted life years,QALY)这个综合指标时的成本—效果分析。[1]在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多的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等)在《药物经济学评价指南》中要求同时提供平均成本—效果比数据(average cost-effectiveness ratio,CER)和增量成本—效果比(incremental cost-effectiveness ration,ICER)数据。其中,增量成本—效果比是成本—效果分析中评价结果最常用的方法[2],特别是基于QALYs这一综合指标构建的ICER在卫生政策制定过程中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应用。[3]
1 基本概念
CEA是以特定的治疗目的或临床效果为指标,比较不同治疗方案获得单位健康产出所需成本的分析方法,常用的评价指标包括CER和ICER。其中,CER表示产生单位健康产出所需的平均成本,通常用于评估单个治疗方案的效率高低;ICER指增量成本除以增量健康产出,表示增加一单位的健康产出所消耗的增量成本,可用于评价两个及以上替代治疗方案之间的相对经济性。
假设两种治疗方案A和B,其中A为新治疗方案,B为旧治疗方案或标准治疗方案,采用两种治疗方案产生的成本分别为CA和CB,获得的健康产出分别为EA和EB,则:A方案的成本—效果比即CERA=CA/EA,B方案的成本—效果比即CERB=CB/EB;A方案相对于B方案的增量成本—效果比即ICER=(CA-CB)/(EA-EB),其中△C=CA-CB为增量成本,△E=EA-EB为增量健康产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