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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圣经》的译文风格对政治和历史的影响

2012-11-22江宝庭

电影评介 2012年20期
关键词:易懂圣经基督教

西方各民族的文化传统、民族心理、行为准则的铸成,无不与《圣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众所周知,“《圣经》成了西方文化的基础”。(Gottcent, 1986:7)世界进入近现代后,《圣经》的传播更加广泛。据统计,它已被译成2000多种语言和方言。英王詹姆斯一世及他的钦定《圣经》的译者们的贡献巨大。他们的译文简明朴实、庄重典雅、文采斐然,对后世的英语语言和英国文化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钦定《圣经》的语言简明优美,语言形式正式规范。尽管译在17世纪早期,但除了一些用来润色的古字外,它的语言简单易懂。“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词都是英语本民族的单音节词”。(王德海,1996:73)“没有太多表达抽象概念的长词或者‘大’词。所使用的很多词语所表述的都是具体的事物和行动。文段内容的描述流畅,没有使用形容词和副词进行过多的修饰。同样,圣经中对自然现象的叙述使用的也是大众化的语言,也就是普通人在日常交往中使用的词汇。作者们描绘的现象就正如路人所见到的那样”。(周影韶,1999:186-187)钦定《圣经》注重对修辞手法的选择,夸张、明喻、暗喻等修辞手法用得很少,而大量运用了衔接、平行、倒装结构、祈使句、反问句以及重复和头韵等修辞手法。钦定《圣经》的段落很短,有很多一句段。句子结构简单,短小精悍并重复使用,很多句子短到只有十个词。(李滟波,2003:414)

钦定《圣经》保持了原《圣经》口头文学的风格,同时,它又代表“上帝的权威声音”,所以是《圣经》译史上的丰碑,具有卓越的文学成就,对英语语言文化的影响是无与伦比的。

然而,这种风格对政治和历史也有影响。它的盎格鲁·撒克逊词汇、简短的句子、简明的口头表达,极易被理解和接受。它的重复、平行结构、头韵、语篇衔接等等使得它易读、易听、易背、易传。它的叙述逻辑严密,说服力强。尽管其不同的部分由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期写成,它的语言风格自始至终是一致的。这暗含这是上帝的声音。一些古字被故意用来使得语言庄严典雅以模仿上帝说话的口吻,使读者和听者都感到敬畏。(李滟波,2003:417)“如果上帝讲英语,讲的肯定是这个译本(钦定本)的语言”。(王德海,1996:72)事实上,这给那些由于语言障碍无法接近圣经的人提供了一把钥匙。这实际上为普通人直接和上帝沟通提供了可能。“17世纪早期和中期,多数知识分子和官员都相信一种能够给英国带来虔诚、良好的纪律和秩序的神的力量。上帝引导他的子民走向和平和真理的希望之国,在那里人民把爱戴和敬重上帝视为己任。詹姆斯和查理一世,温特沃思和劳德,皮姆和克伦威尔都持有下述想法:一个更美好的世界和理想可以通过人们对神的要求的反映来实现。上帝创世时的无所不能、上帝在人类历史中的作用、天佑神意和显圣所具有的深刻意义,充斥在所有的政治著作中”。(〔英〕摩根著,王觉非等译,1993:368)回顾历史便知,谁能解释圣经谁就能统治人民。“詹姆斯一世坚持国王统治国家的神圣权利”,(James I insisted on the Divine Right of Kings to rule.)(Gillie,1978::19)即国王的政治权利是神赐的。这样政教就合并为一,国王则成了政教两方面至高无上的人物。正是钦定《圣经》的翻译和出版使得英王詹姆斯一世能够平息各宗教派别间的无休止的争端并进一步统一了英国。詹姆斯一世及其继承者们通过充分利用钦定《圣经》的易被接受的语言风格,使用它作为麻醉剂来统治英国人民,以至于英国人把基督教崇为国教。他们实际上是雇佣了上帝本人来帮助他们统治人民。若不是钦定《圣经》这种简单易懂的风格,詹姆斯一世就没有办法解释用拉丁语写成的圣经,他不会拥有力量赢得人民支持并统治他们。没有人民的支持,他就不敢或无能力反抗罗马主教廷。

自从钦定《圣经》诞生后,英国人实际上有了一部属于他们自己的圣经和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宗教。由于英国是最早摆脱罗马天主教廷统治的国家之一,它在其后的三百年里的发展,特别是与欧洲大陆的许多国家相比是最快的。为什么工业革命首先发生在英国而不是别的国家?为什么它没有发生在钦定《圣经》诞生之前?显然它可能要归功于钦定《圣经》的译文风格,正是这种易懂的风格使它易被人民接受。英国人民接受了钦定《圣经》后,思想既得到了解放又达到了统一。人民的思想解放和统一促进了各行各业的进步和繁荣。它成了工业革命的主要源泉之一。汤因比认为,“英国社会的‘自由’对工业革命的发生起着主要作用,是主要推动力”。(王觉非,1997:266)工业革命又为英国后来的殖民侵略和英帝国的建立铺平了道路。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说钦定《圣经》的译文风格对政治和历史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上述连锁反映的根本源泉是钦定《圣经》的易懂风格。但是这种风格的影响远不止这些。在殖民侵略时期,英国所使用的不仅有枪炮、商品和资本,而且还有钦定《圣经》。“洋教、洋货、洋炮是西方帝国主义者的整套工具,‘首先派出传教士,然后是商人,再后是殖民地总署’——这是近代无数史实所证明了的殖民主义三部曲”。(李时岳,1985:44)就中国而论,众所周知,洪秀全的太平军发展到50万人,太平天国运动波及大半个中国,与清军战斗了14年之久,沉重地打击并动摇了清朝的统治基础。洪秀全的太平军是由他创立的“拜上帝教”发展起来的。史料记载他是读了《劝世良言》这本宣传基督教的小册子后而受到的影响才创立“拜上帝教”的。《劝世良言》是中国广东人梁发由《神天圣书》1832刊印的节选本。(张英明等,2005:131)《神天圣书》则由英国基督教新教传教士马礼逊(Robert Morrison)所译《圣经》的第一部中文全译本。(谭树林,2000:62)由于“在随后的二三百年内,‘钦定圣经’一直是权威版本”(郭尚兴,1994:2),基督新教的钦定《圣经》成了马氏译本的蓝本。

基督教自唐代传入中国以来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圣经中文译本诸多,但均非全译,都已散失。在近代,“基督教的经典《圣经》全部译成汉文并在中国开始传播,这是天主教传教士在华活动了二百多年所没有做的事,而由基督教(新教)传教士把它初步译成了”。(顾长声,1981:24)—来由于“基督旧教(天主教)规定《圣经》的解释权归教皇和宗教会议垄断,认为‘自由’的《圣经》就跟魔鬼差不多少,因而不允许《圣经》翻译成世界各地民众的普及性读物”。(张英明等,2005:131)二来由于它用拉丁文写成,语句行文都犹如天书。基督教新教的第一本中文圣经是由英国传教士马世曼与亚美尼亚人沙拉在印度合译的,史称马世曼译本。但此“译本用字生僻古怪,行文晦涩难懂,对后世影响不大”。(毛发生,2004:48)“基督教的全部原始教义得以完整地介绍给中国,马礼逊是第一人”。(顾长声,1981:24)“马礼逊抨击了中国士大夫著述所用的文体,他说:‘应该承认,用浅白、简易的原则是可行的’”。(谭树森,2000:62)这与钦定《圣经》的译文风格及其宗旨是一致的。这也可能正是马礼逊译本能在中国传播并影响近代中国政治和历史的原因。

钦定《圣经》的易懂易被接受的风格,不仅具有语言和文化价值,而且具有政治和历史意义。它在英国的统一、繁荣和强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还影响了世界至少是中国的政治和历史。因此,只论钦定《圣经》的语言风格对英语语言文化的影响就低估或忽视了它的更大的作用。

[1]肯尼思,摩根.牛津英国通史[M].王觉非,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

[2]王觉非,近代英国史[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

[3]Gillie, Christopher. Longman Companion to English Literature[M].Longman Group Limited,London.

[4]John H. Gottcent. The Bible: A literary Study[M].Boston, Wayne Publishers. A Division of G.K. Hall and Co.

[5]王德海.谈英文《圣经》“钦定本”的语言特色[J].贵州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1).

[6]郭尚兴.《圣经》英语史趣[J].上海科技翻译,1994(4).

[7]周影韶.圣经语言[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1996(6)[J].

[8]李滟波.从句法结构看“钦定本”《圣经》的文体特征[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

[9]顾长生.传教士与近代中国[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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