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两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示范区患者随访脱落率及原因分析
2012-11-18甘郁文吴霞民贾福军
甘郁文 吴霞民 马 弘 贾福军 刘 津 于 欣
2004 年起,我国陆续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对纳入管理治疗项目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监管及随访治疗。现对广东省江门市及中山市两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了一年随访,现报道于后。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为纳入“686”项目的1416 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和双相障碍)。
1.2 方法 采取门诊、上门服务及电话随访等方式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随访,对连续3 次失访的患者视为脱落,并对脱落原因进行调查、分类分析。
2 结 果
共随访1416 例,其中88 例(6.21%)随访脱落。其中江门市随访 804 例,脱落 51 例(6.34%);中山市随访612 例,脱落37 例(6.05%);两地随访脱落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在众多脱落因素中,拒访是首因,占63.64%,拒访占江门市脱落人数的68.62%,中山市为56.76%。在引起拒访的原因中,江门市以病人“感觉病好了或认为自己没有病”为主要原因,占当地随访人数的3.73%、占脱落人群的58.82%,中山市则为0.32% 和5.41% (P <0.01);而中山市则以“经济条件不允许”为主要原因,占随访例数的2.78%、脱落例数的45.95%,与江门市的0.25%和3.92%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1)。除拒访外,搬迁是引起随访脱落的另一主要原因,占总脱落人数的13.64%。见附表。

附表 两市患者脱落率比较[例,(%)]
3 讨 论
重性精神疾病是一组发病率和复发率较高的精神疾病,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导致精神残疾。国外有报道,精神分裂症患者不服药者复发率为80%~90%,服药者也有40%复发[1]。因此,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则[2]为重性精神疾病的治疗与预防提供政策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