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网企业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分类与定级的新方法
2012-11-14李红宇帅兴洲
河北电力技术 2012年6期
李红宇,刘 欣,帅兴洲
(1.邯郸供电公司,河北 邯郸 056035;2.河北省电力公司,石家庄 050021)
随着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对信息系统的依赖性越来越高,对信息系统的安全要求也越来越高,信息系统事件已等同于生产安全进行考核及管理。为此,在新版的《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除原有的人身、电网、设备三类事故外,增加了信息系统事故,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对五至八级信息系统事件进行了定义。为进一步实现信息系统事件的快速定级,以下介绍一种新方法,实现根据信息系统事件的性质对事故进行分类,根据事件所造成的影响进行分级定义。
1 信息系统事件分类定级
国家电网公司的安全事故体系由人身、电网、设备和信息系统四类事故组成,分为一至八级,对于信息系统事件给出了五至八级定义,由于信息系统的运行,传统上是以专业进行分工划分,可分为安全、网络、应用、终端等专业,因此将信息系统事件定义按照事件的性质及专业进行划分就更为实用。基于此设想,将信息系统事件分为涉密信息事件、数据信息事件、网络信息事件、业务应用信息事件、纵向贯通信息事件、地市终端信息事件、县级单位信息事件等七大类,见表1。
1.1 涉密信息系统事件
涉密信息事件是指由涉密信息外泄造成的信息系统事件。根据涉密信息的性质,如国家秘密、公司秘密或公司敏感信息外泄定级为五至七级信息系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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