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的放射防护标准》释疑
2012-11-13张良安
张良安
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一、概述
医用电子加速器是一种放射治疗先进设备,具有射线能量高、输出剂量率大、半影区小、疗效显著等优点,深受广大肿瘤患者的欢迎,应用日益广泛。但是若设备对患者给出了非所需要的剂量,或治疗室的设计有缺陷,则是电子加速器做放射治疗时,可能伤害患者;若果不能充分控制加速器和治疗室的设计有缺陷,则加速器就有可能伤害职业人员和附近的其他人员。为了控制非有用辐射,确保职业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与安全,必须制定相应的卫生防护标准,加强放射防护管理,严防各类事故或事件的发生。
在2006年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 SAFETY REPORTS SERIES No. 38中,报告了由于缺乏放射治疗的放射防护管理和质量控制的90例事故受照,有的还十分严重。例如,1974年~1976年间,由于照射剂量的问题,致使426个病人受到了过剂量的不必要的照射;1990年西班牙一家医院的医用加速器由于控制器显的问题,致使27个病人受到了超过处方剂量200%~600%的剂量照射,造成15人死亡,其中2人是直接辐射照射立即致死的;2001年波兰一家医院的医用加速器,由于电源监控和相关联锁出现故障,造成5个病人受到严重辐射损伤。仅从这些事例就可以看出,及时修制定相应的放射防护标准,加强放射治疗的辐射防护措施和加速器设备质量控制是十分必要的。
医用电子加速器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 16369-1996)是1996年颁发的,2002年基本为修改将其转变为GBZ 126-2002,至今已有10多年时间了,在这十多年时间里,医用电子加速器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应用、辐射防护的基本观点,特别是正当性判断、医疗照射最优化等方面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的标准已不能适应这些变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