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创新政策,中国有待加强
——《2012全球创新政策指数报告》解读
2012-11-10魏喜武杨耀武
华东科技 2012年7期
文/魏喜武 杨耀武
全球创新政策,中国有待加强
——《2012全球创新政策指数报告》解读
文/魏喜武 杨耀武
最近,美国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美国考夫曼基金会联合发布了《2012全球创新政策指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基于全球创新生态系统,首次提出了包括7大核心政策领域22个细分领域共计84个指标的创新政策评价体系,并对全球55个国家的创新政策情况进行了分类评价,其中中国全球创新政策评价综合排名处于第三等级即中低级水平。《报告》提出恰当的创新政策要立足于积极寻找本国利益最大化与全球整体创新能力提升的平衡点,以及26条具体评价结论及政策建议,对于建设具有世界级影响的创新型国家和城市,建构全球化时代的国家和上海自主创新政策体系,具有一定借鉴价值。
中国创新政策指数排名滞后
2006年成立的美国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Th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Foundation),简称ITIF,是一个活跃于华盛顿的非盈利非党派的技术政策方面的智库。《报告》于2012年3月公开发表,目的在于帮助世界各国政府重新审视和优化本国的创新政策,提升全球整体创新能力。
《报告》共计选择了55个国家作为评价对象,包括OECD的所有成员国、欧盟的所有成员国、APEC中的19个成员国以及阿根廷、巴西、印度和南非等发展中国家,对55个国家的创新政策能力进行了综合评价。结果显示,18个国家处于高级,15个国家处于中高级,13个国家处于中低级,9个国家处于低级。中国创新政策综合评价为中低级,总体排名相对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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