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视角下的网络犯罪案件侦查模式
2012-11-08唐涵,胡犇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唐 涵,胡 犇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信息化视角下的网络犯罪案件侦查模式
唐 涵,胡 犇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随着信息化向纵深发展,信息化侦查也不断深入。为适应侦查更为智能的网络犯罪案件的需要,网络犯罪案件的侦查模式须由传统的案—机—人、人—机—案、案—机—案的模式向以情报信息为前提的作案手段—机—人、高危人员—机—人、银行信息—机—人、特殊样品—机—人、网上遗留信息—机—人的侦查模式转变。
信息化;网络犯罪案件;侦查模式
网络犯罪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计算机网络犯罪,突出以计算机为工具和对象来实施犯罪,具体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有关金融诈骗、盗窃、窃取国家机密及其他的相关犯罪行为的总称;狭义的计算机网络犯罪,突出以计算机为犯罪的对象,仅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故意侵入国家、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或利用各种手段对其信息系统进行破坏,从而使其无法正常运行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包括以计算机信息系统为犯罪对象的行为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1]
一、传统的网络犯罪侦查模式
模式指可以作为范本、模本、变本的式样。侦查模式是指侦查主体进行侦查活动时所采用的程式。[2]传统的网络犯罪侦查模式一般有三种:案—机—人模式、人—机—案模式、案—机—案模式。
(一)案—机—人模式
案—机—人模式以特定犯罪案件发生为前提。[3]例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的举报发现了色情网站,某些单位企业因为计算机系统被非法入侵或者重要数据被篡改而报案,被害人因为遭到网络诈骗而报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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