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视野下的电信诈骗犯罪防范与侦查合作
2012-11-02李蕤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李 蕤
(北京警察学院 侦查系,北京102202)
比较视野下的电信诈骗犯罪防范与侦查合作
李 蕤
(北京警察学院 侦查系,北京102202)
电信诈骗由于涉案金额大、侵害面广、作案方式多为跨境犯罪而广为关注。电信诈骗的防范需要全社会资源的深度参与。公安机关要注重理念的转变和机制的完善。政府牵头建立跨领域立体合作平台是防范电信诈骗犯罪的根本之策。要不断深化各地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协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拓展境内外联合打击犯罪合作机制,形成打击与防范合力。
电信诈骗;防范体系;侦查合作
现阶段电信诈骗呈现规模化发案,其涉案金额甚至超过传统的“两抢一盗”侵财犯罪。公安机关要认真研究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与规律,并借鉴台湾地区在反电信诈骗方面较为成熟的经验,完善侦查合作机制,以机制确保侦查效能的充分发挥。
一、诈骗犯罪的持续增长与电信诈骗的凸显
诈骗是一种古老的侵财犯罪类型。诈骗犯罪在立法上的较早记载见于夏禹时期的《洪范》。[1]西周的《尚书·费誓》中的“窃马牛,诱臣妾,汝则有长刑”,可以说是我国最早的有文字记载的将诈骗罪以立法形式规定下来予以定罪和处罚的法律规范。[2]在此后历代中,诈骗罪都是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我国1995年到2010年共计16年的刑事发案情况看,诈骗犯罪从占据刑事案件发案总数的3.95%升至7.6 6%,在侵财犯罪中仅次于盗窃案件,增长趋势非常明显。具体表现为:1995年3.95%,1996年4.35%,1997年4.85%,1998年4.18%,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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