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的法律分析
2012-11-02苏金锋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苏金锋
(山东科技大学 文法学院,山东 青岛266590)
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的法律分析
苏金锋
(山东科技大学 文法学院,山东 青岛266590)
互联网第三方支付为具备一定实力和信用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对接的仿真中介交易支持平台的网上支付方式。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服务商为收付款人之间的中介机构,其为买卖双方提供的中介服务为严格按照买方或卖方指令代理其处分货款的行为。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具有一定的民法和刑法风险,必须对其进行有效监管。
电子商务;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法律定性;法律风险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网上购物已经从一种新鲜事物发展成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上购物由于其二十四小时的不间断服务、品种齐全、价格优惠等优点,被上班族、学生等人群广泛使用。自从阿里巴巴的CEO马云2005年提出“第三方支付”的概念之后,以互联网第三方支付为主的电子商务呈几何式迅猛增长。[1]艾瑞咨询2011年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在2011年第三季度,中国支付行业网上支付交易规模达到6155亿元,同比增长130.7%,环比增幅达到34.8%。从支付企业互联网支付业务的整体发展状况来看,在2011年第三季度,支付宝以48.35%的市场份额继续占据首位;财付通以20.07%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二;银联在线支付、快钱和汇付天下,分别以8.57%、7.84%和7.84%的市场份额分居第三、第四和第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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