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涉外民商案件中的识别与识别冲突
2012-11-07周晓明
湖北社会科学 2012年1期
周晓明
(武汉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谈涉外民商案件中的识别与识别冲突
周晓明
(武汉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涉外民商事案件中的识别是法官依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对特定法律事实进行定性、分类并对有关规则进行解释,从而确定管辖权规则或冲突规则的认识过程。由于各国法律存在广泛冲突,运用不同法律进行识别,往往导致不同结果,从而形成识别冲突。识别冲突是冲突法领域的特有概念,是各国实体法和冲突法上的冲突在司法阶段的表现。关于识别冲突的解决,国际上至今没有统一的立法和主张,法院地法说、比较法说、准据法说等都各有利弊,需运用最密切联系理论解决识别冲突,即根据识别对象的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的“最适当的法”,以最密切联系理论为指导的“自体识别说”有利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实现“冲突法正义”与“实体法正义”的真正和谐统一。
识别;识别冲突;连结点;冲突规范;最密切联系理论
识别不是冲突法领域的特有概念。在国内案件中也存在运用一定思想观点和分类标准对有关争议进行定性和分类,以适用正确的法律。一般说,就纯国内案件而言,只要法官对案件进行了正确定性,法律适用问题即告解决,法官只需依照本应适用的法律对案件争议进行实体裁判即可,并不存在识别冲突。因此,在国内法领域,识别仅仅是法官的一个认识过程,管辖权的确定、识别、法律适用等问题似乎很少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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