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变形缝的处理
2012-11-06邓凯
山西建筑 2012年9期
关键词:施工
邓 凯
(江苏扬建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山西太原 030006)
高层建筑因为防震变形的需要一般将结构分成几个独立的单元,而在各单元之间设置防震变形缝[1]。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1.4条中对防震变形缝最小宽度的设计规定如下:1)框架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当高度不超过15m时不应小于100mm;高度超过15m时,6度、7度、8度和9度相应每增加高度5m,4m,3m和2m,宜加宽20mm。2)框架—抗震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不应小于本款第1)项规定数值的70%,抗震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不应小于本款第1)项规定数值的50%;且均不宜小于100mm。
如上所述防震变形缝的宽度相对较小,现有工程通常的处理方法是:根据施工流水的安排先施工防震变形缝一侧的墙体结构,待拆模后缝内填充相应宽度的聚苯乙烯泡沫板,作为替代模板。用加长螺栓固定单面模板进行施工。
但应看到我国近几年在建高层建筑频繁发生因保温材料燃烧而引起的重大火灾事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遭受了极大的损失。因此高层建筑的安全防火工作亟待加强,而上述防震变形缝的处理方法存在以下几点问题:1)用聚苯乙烯泡沫板替代模板存在保护层厚度不易控制,容易造成局部露筋现象。2)由于泡沫板相对混凝土容重轻许多,容易上浮或内倾,需进行二次处理。3)聚苯乙烯泡沫板(阻燃性能为B2级)为难燃材料,但在明火的持续作用下(特别是在防震缝内,类似烟囱效应),容易燃烧,散发有毒黑烟。且熔融物滴落容易引起其他物品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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