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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庆市棚室经济科技支撑与服务体系研究(专题研究报告摘要)

2012-10-31大庆市专家委员会课题组

大庆社会科学 2012年5期
关键词:棚室果蔬技术人员

大庆市专家委员会课题组

(大庆市专家委员会,黑龙江 大庆 163002)

关于大庆市棚室经济科技支撑与服务体系研究
(专题研究报告摘要)

大庆市专家委员会课题组

(大庆市专家委员会,黑龙江 大庆 163002)

为了推进大庆市棚室经济产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大庆市政府作出优先发展郊区节能温室的决定,各县区也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措施或实施办法。截至2011年底,全市新建棚室90691栋,其中,大棚74906栋,温室15785栋,棚室总量达到14万栋。500栋以上棚室园区达到62个。文中总结了棚室经济科技支撑与服务体系成功的经验,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与建议。

蔬菜种植;棚室经济;服务体系;大庆市

一、大庆市棚室经济产业发展现状

1996年,季庆瑞教授将43型高效节能日光温室引入大庆,我市棚室经济产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与此同时,大庆市政府作出优先发展郊区节能温室的决定,各县区也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措施或实施办法,加快了棚室经济产业的基础化、产业化进程。

2011年,大庆市委提出了关于加快发展棚室经济、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决定,要利用三年时间,全市棚室发展总量达到30万栋,果蔬产量达到25亿公斤,建设北方棚室特色果蔬生产基地。棚室经济发展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期。各县区也出台了实施方案,在任务落实、解决用地、资金筹措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市棚室建设突飞猛进。

截至2011年底,全市新建棚室90691栋,其中,大棚74906栋,温室15785栋,棚室总量达到14万栋。500栋以上棚室园区达到62个,其中,1000栋以上棚室园区33个,见表1。新建棚室投产率达到70%以上,生产西红柿、提子、香瓜等52个品种,果蔬产量达8.2亿斤,实现产值15亿元,带动种植户人均增收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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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庆市棚室经济科技支撑与服务情况

(一)棚室经济科技支撑工作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大庆分院先后落户我市,提高了棚室经济的整体科研实力。目前我市从事棚室经济科研人员65人,高级职称41人、中级职称16人、初级职称7人,具有博士30人,硕士20人,大学及其他学历15人;还有果蔬学科带头人或行业技术专家4人。

广大科技人员针对棚室经济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科技攻关,在新产品、新技术的基础性及应用性研究等方面都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大庆地区棚室生产连作障碍与土壤改良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棚室吊蔓栽培技术”、“反季节栽培薄皮甜瓜与西红柿工厂化育苗技术研究”、“优质高产系列专用甜瓜新品种示范与转化”等研究成果达到国内、省内先进水平,见表2~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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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棚室经济技术服务工作

1.棚室经济技术支撑服务体系构成呈现多元化

(1)县区棚室办(蔬菜办)服务。由市、县、乡镇三级政府农业推广部门抽调力量(兼职)和从大专院校新招聘设施园艺专业的大学生组建,作为棚室经济服务管理部门,既承担行政职能,又肩负技术服务职能,在棚室规模化推进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县区从事棚室产业技术人员总数为216人,科技人员中园艺专业人员为34人,占全体从业人员的15.7%。高职称人数为49人,年龄在40~50岁,50岁以上的人员占从业人员总人数的48%以上,见表6。

(2)县区基层服务。各县区基层棚室经济的服务力量由各级乡镇、棚室合作社、种植大户聘请的技术人员、本地区(种植能手)技术人员、新招聘毕业生、科技示范户组成。据统计,全市现有外聘棚室技术人员为104人,本地技术人员为147人,基层引进毕业生36人,科技示范户362人,见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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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单位(部门)服务。市棚室办作为职能部门和技术服务部门,为棚室发展出台了建设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产业规划布局等,在棚室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农科院大庆分院与大同区、市科技局三方合作的“特色果蔬研究所”,累计选育棚室专用果蔬新品种7个,筛选出适宜我市棚室推广的品种21个、技术10余项,带动示范户5000余户,示范推广面积达2.8万亩。依托中国农民大学的培训平台,已完成150名棚室生产者的培训任务。八一农大与航天五院合作成立了航天育种中心,筛选引进航椒、航茄等蔬菜品种33个,规划建设了航天品种展销园,以高台子镇为依托辐射全市的航天品种联合研发、航天育种试验示范、航天育种成果推广等。农业推广部门组织培训百余次,开展棚室经济科普大集20余期,发放学习资料2万余册。市委组织部组织的“院所科技人员挂职”、市科技局组织的“科技特派员”、“大庆棚室专家咨询热线”、市科协组织的“棚室经济科普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培育和造就了一批具有科技创新意识的科技示范户。

2.棚室经济技术支撑基础设备装备比较薄弱

由表8和表9可知,县区各乡镇生产服务部门经费投入参差不齐,物资装备不足,缺少必要的服务装备,技物服务窗口缺乏,远程快捷服务手段得不到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对棚室生产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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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棚室经济经营主体从业情况

1.棚室经营业户组织化程度逐步提高

全市共有果蔬专业合作社119家,但组织运行效果有待提高;现有注册果蔬品牌45个;棚室产业技术协会1个(大同区),协会会员1616人;成立了大庆棚室产业技术学会,会员人数达146人,见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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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棚室经营业户接受教育、培训逐步正规化

全市每年接受2~3次培训和指导的棚室户约有1.5万户,在3.5万户棚室经营者中约有三分之一的生产者掌握一门棚室生产技术,可以独立进行棚室生产。

3.棚室经营业户新技术应用水平明显提升

老棚室区应用补光、多层覆盖抢早、二氧化碳施肥、反光膜等新技术方面要明显好于新棚室区。一方面,新棚室经营者多系从粮食生产者转变而来,传统种植观念转变尚需要一段时间;另一方面,新经营业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缺少栽培管理经验,农民既是棚室生产主体,又是经营主体,面临着技术和市场的双重风险。

三、存在问题

(一)棚室经济科技支撑面临的问题

1.科技创新综合实力薄弱,科技投入和成果转化较低

(1)棚室经济科技创新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且分散。现有涉棚室经济类科研人员65人,其中设施园艺专业技术人员仅有20人。这些人员多承担教学和专业科研工作,缺乏统一协调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难以形成科研综合集成能力。

(2)棚室经济科技创新资金投入比重较小。在棚室科技创新方面R&D经费、技术装备保障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支出仍偏低。下摆项目偏重成果转化,而真正能解决生产实际问题、农民受欢迎的棚室节本增效、提质增效的栽培技术研究经费很难争取。

(3)棚室经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效率低。由于缺少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或受制于推广体系不健全,一些新成果、新技术转化慢、规模小、拉动弱。此外,又由于创新研究多集中在产中,而产前、产后研究相对薄弱,果蔬产品贮藏、加工、保鲜、运输技术十分缺乏,使产量优势难以转化为经济优势。

2.棚室经济科技创新研发重点不明确

主要表现在农业科研院校的科研项目与当下棚室经济发展缺乏一致性,针对性不强,研发在盯紧市场、瞄准需求方面做得不够。农业院所与各县区跨部门、跨行业合作项目少,协作不够紧密,服务于棚室主导产业发展的集成创新明显不足,不能完全适应棚室经济规模化、标准化、特色化发展的需求。

(二)棚室经济技术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1.基层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不完善

基层推广服务部门现有棚室经济服务人员216人,其中设施园艺专业人员34人,仅占全体技术人员的15.7%,比例明显偏低。大多数技术人员多年来一直从事大田生产技术指导,在转向棚室技术指导时由于非专业出身,知识更新慢,致使指导服务跟不上;而新招聘的大学生由于缺少实践经验,解决生产实际问题能力不强。与此同时,现有的机制体制没有把技术创新、技术推广转化与推广服务的利益进行有效挂钩,缺乏奖励激励机制,体制不活导致推广服务跟进不足。

2.园区、基地服务力量配备不足

各县区基地、园区现有外聘棚室技术人员为104人,本地技术人员为147人,科技示范户362人。技术服务人员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棚室经济发展对技术的迫切需求。

3.技术服务部门与研发机构缺少协作

农业院所兼具科研、转化、示范的优势,但与棚室经济推广服务部门的联合协作不够紧密。全市几个涉农服务部门都在各自搞推广服务、各自为政,相互之间沟通协调很少,缺乏统一的领导。一些工作由于职责不清,又受到服务经费的制约。一些基础研究工作由于效益有限,很少有人愿意主动去做,导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服务的潜能还没有有效发挥。

4.缺乏经常性的经费保障,没有形成稳定支持的科技投入机制

一些农业科研单位和农技服务部门,缺少科技创新、示范推广经费的支持,一些涉农部门存在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的现象,这与不断增多的棚室新技术、新品种示范、推广等投入需求相比较,显得不相适应。

(三)棚室经济经营主体存在的问题

1.新增棚室经营主体多数是由大田生产者转变而来,棚室生产管理经验基本空白,对棚室新科技、新成果吸纳和应用能力较弱。

2.棚室经营户专业化、组织化程度仍较低;中介服务组织数量不足,作用发挥有待提高;棚室示范户、重点户仍没有培养起来,数量偏少。

3.棚室果蔬标准化生产还不正规,制约了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四、对策建议

(一)培育棚室经济科技创新体系

目前,我市棚室科研人员多集中在八一农大、省农科院大庆分院和一些市属生产单位,建议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科研、生产、推广部门明确棚室经济的创新核心重点,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大力实施棚室经济科技创新工程,开展棚室重点领域科技公关。进一步推动并提升棚室建设、种苗繁育生产和棚室生产管理过程中的科技含量。结合重大科技专项和人才培养计划,以任务带动人才培养,加速造就一批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

(二)积极推进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

近年来,在农业科技对外合作交流方面,先后引进了荷兰瑞克斯旺、日本井田、明净华等国外园艺企业入驻。建议政府进一步拓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渠道,突出与日本、韩国、欧美设施园艺发达国家的合作,加大对国内外棚室高端人才、技术、果蔬花卉品种、设施设备的引进力度,使更多的国外果蔬种苗企业、生资企业、设施设备公司入驻我市。对多年从事棚室专业技术人员派送到发达地区进行专项技术更新培训,使之更胜任棚室服务工作。与此同时,各县区间要加大交流与协作,加速推进果蔬先进技术、品种的普及推广。

(三)加强对棚室实用人才培养

加大对棚室园区实用人才、示范户、新棚室经营者的培训力度,真正实现“每个园区都有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每个棚室都有一个会种植的生产人员”。培训方法,可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培训、网络教育等形式,也可效仿山东等棚室经济发达地区,开展“绿色证书”工程。通过农民大学、技术讲座、专题培训、信息网络、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的实用技术培训。政府应将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常态化,设立专项培训基金支持。

(四)打造棚室经济专家顾问团,大力实施科技特派员工程

从八一农大、省农科院大庆分院等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市农业职能服务部门抽调一流的专家组成棚室经济专家顾问团,以解决棚室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突出问题为目标,按照棚室经济区域布局,落实服务职责,明确服务范围。每个专家团成员都有示范园区和示范户作为一个技术联络点,服务成效较好的专家予以奖励,考评由技术受体给予评鉴。扩大派驻各县区科技特派员队伍,对于重点产业带和产业区必要时派驻村技术员,以技术指导员为纽带,将专家、教授与科技示范户紧密联结起来,加大在建设标准、主推品种、标准化生产、灾害防控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力度,保证相关技术尽快应用于生产。

(五)推进棚室经济科技网络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依托北国农网,完善各县、区农业信息网站,加强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向基地、园区以及种植示范户延伸,定期发布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供求、质量、价格信息等,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设立棚室热线,构建农民与专家之间即时联系渠道。开设“大庆棚室经济”专家系统,网罗本地本行业精英人才,在农事关键环节由专家在线视频讲课,在网络课堂上,农民与专家面对面交流或对蔬菜病虫害进行网上会诊,同时该系统应支持视频课件上传、下载、查询、留言等内容。以实名制为农民服务的专家,按照讲课次数、答疑次数、课件点击率等进行月末或季度末考核,考核结果与单位年终评比挂钩,为激励专家的服务质量和在线服务时间长度,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报酬。在重点产业带建设6~7个农业科技大院,完善农民培训室、阅览室、科技书屋、远程教育网接收系统、“放心农资”配送网点等。

(六)完善政府为主导的棚室经济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体系

优化政府推广部门主导型的农业技术传导模式,加强机制建设,提高推广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对市县级的老技术人员,制定优惠政策,发挥其长处,鼓励这部分技术人员亲临生产第一线。对于沉在基层实践经验丰富的乡土人才,制定优惠政策或者奖励办法,鼓励他们传帮带,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对于新引进的毕业生,鼓励他们深入生产一线,把理论知识转变成现实的生产力。建立由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合作社、各类协会技术人员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的棚室经济服务队伍。对引进、聘用的人才发聘书、建档案、给报酬。与此同时,对外聘的专家,不可盲目,技术一定要经过本地熟化后利用,避免外聘专家水土不服造成棚室生产的损失。鼓励棚室经济服务部门、科研院所、院校、协会、合作社及棚室专业户,以有偿技术开发、有偿技术咨询、有偿技术服务和有偿技术转让、有偿技术培训、技物结合等多种形式,从事棚室经济服务工作。允许在职的棚室技术人员带薪留职参与效益分配或政府拿出奖励资金与科技津贴、无息贷款等对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奖励与补贴。加快棚室中介、咨询、信息服务组织的建设步伐。允许棚室技术人员参与技术服务、转让、承包的效益分配。逐步形成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棚室经济服务体系。

(七)依托园区打造棚室经济科技创新成果示范转化平台

着力打造一批集种子引进、繁育、试验、示范种植、设施农机、农资、农艺推销于一体的高科技农业示范园区(基地),重组生产要素,合理配置资源,开展设施果蔬种质资源创新与新品种选育,棚室产业关键技术集成和示范,把技术成果转化为农民“看得见、摸得着、学得起、用得上”的实用技术。加速国内外名、优、稀、特果蔬花卉良种和先进棚室生产设备、原材料的试验、示范和推广。

(八)构建多渠道的棚室经济科技投入体制

首先,保障供给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资金。政府应调整投入结构,建立棚室经济科技研发、推广服务投入的长效体制。确保对公益性技术研发、推广单位和部门的财政投入,使棚室经济公益性研发、推广服务正常运行。其次,强化企业在农业产业化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增加农业科技投入,鼓励社会资金对农业科技研发推广的投入。

(九)提高棚室经营主体的组织化程度

大力发展果蔬专业合作社,积极吸引农户入社,提高棚室种植户的组织化程度。广泛培育果蔬协会、果蔬生资综合服务社,规范配套服务。壮大职业经纪人队伍,支持经纪人创办经济实体,提高果蔬生产和销售的组织化程度。与此同时,各种类型果蔬合作社、生资综合服务社和各类经营实体,可通过合作制原则,自愿进行联合,形成跨区域联合体。

〔责任编辑:王文礼〕

F3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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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2341(2012)05-0052-07

2012-08-20

大庆市专家委员会课题组,由多位有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主要从事农业创新发展和棚室经济产业管理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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