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市场的特征及发展对策
2012-10-19浙江财经学院庞佳慧
中国商论 2012年35期
浙江财经学院 庞佳慧
小微企业即小型微利企业,是会计核算中常见的一个概念。关于小微企业的具体定义,2011年以前国内并没有统一。例如,民生银行从企业融资额度出发,将小微企业定义为:“银行贷款500万元以下的属于小企业,贷款100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企业则属于微型企业的范畴。”著名的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将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统称为小微企业。2011年6月,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改委和财政部四部通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按照企业从业人员、企业资产、年纳税额等标准将我国中小企业进一步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类。至此,小微企业正式成为我国企业的基本类型之一,这也为政府从国家政策角度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相关调查表明,小微企业为繁荣国家经济、缓解就业压力、推动社会发展提发挥了重大贡献。以浙江省为例,小微企业一直是浙江省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浙江省统计年鉴,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浙江省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为34340户,大、中、小型企业分别为621户、5021户、28698户,分别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1.81%、14.62%、83.57%;全省工业总产值(当年物价)为56406.06亿元,其中,小型企业的工业总产值为22354.59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的39.63%;小微企业中的从业人数1384.14万人,占全省就业人数总额的46.11%。由此可见,小微企业不仅创造了巨大的工业产值,有力的推动了浙江省的经济发展,同时,在解决就业问题、增加出口创汇等方面,小微企业也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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