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古人学“拒贿”
2012-10-14李惠
民生周刊 2012年10期
□ 李惠
跟着古人学“拒贿”
□ 李惠
经常听到一些党政官员感叹,现在送礼之风太盛,拒贿成了一门“必修课”。闲时翻阅古史典籍,发现自古以来官吏就饱受行贿之困扰。那些才情四溢的官场中人,竟在拒贿的同时写下了无数经典篇章,留下众多拒贿的故事。在深入反腐倡廉的今天,重温一些古代廉吏的拒贿“法术”,对于我们弘扬为官清廉的优良传统,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不失为一剂良药。

早在两千五百年前,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氓》中有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意思是是,我让你找辆车来,把我的嫁妆一齐带走。这里的“贿”字,仅仅是指财物而已。但是到了隋朝,“贿”字的含义就变了。《隋书·炀帝纪下》中说:“政刑弛紊,贿货公行”,这句话里就含有了私赠财物而行请托之意。可见,“贿”字的名声不好,已有一千多年历史。
历朝各代,均有官员贪赃受贿的现象存在。但那些廉洁的官吏,他们不仅明令禁止行贿之风,而且做到了身体力行。
唐代白居易不仅是一位著名诗人,还是一位清正廉洁的官员,同时他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通过自己的诗歌作品向社会公布个人收入与财产的古代官吏。
刚入仕途时,白居易担任政府机关校书郎,是个抄抄写写的文秘,他在诗中说:“幸逢太平代,天子好文儒。……小才难大用,典校在秘书。……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馀。遂使少年心,日日常晏如。”
不久,因表现不错,升为左拾遗,工资翻了一番,作诗:“月惭谏纸二千张,岁愧俸钱三十万”。接着,外派到苏州任刺史:“十万户州尤觉贵,二千石禄敢言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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