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乡镇卫生院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的思考
2012-10-09禹州市卫生防疫站董多娇
财经界(学术版) 2012年11期
禹州市卫生防疫站 董多娇
一、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运行模式及原则
2011年7月,禹州市卫生局成立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在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监督指导下,对22所乡镇卫生院实行财务集中管理,根据《会计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相关的规定,借鉴了外地卫生部门集中核算的会计工作模式,结合禹州市财政部门会计工作管理经验,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在乡镇卫生院原有财务人员中专设一名报账员,通过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代理各单位会计核算职能,每月底对各乡镇卫生院提供财务报告和分析资料,报账员依据返回的会计资料与辅助账目进行核对,及时反馈情况,以便更真实、准确的反映卫生院的会计信息。
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对全市22所乡镇卫生院实行财务集中管理,具体负责各乡镇卫生院的资产、预算、收支、票据、账目等相关的财务收支事项,各乡镇卫生院的资产和资金所有权不变,经费开支渠道不变,资金性质不变,另一方面强调乡镇卫生院资金整体运作,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各乡镇卫生院所有会计事务统一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负责办理,原银行账户保留,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集中保存各单位财务印鉴,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不再单独设立银行账户。
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根据各乡镇卫生院日常零星开支办公费用等,核定一个月的备用金保证正常周转。乡镇卫生院所有收入资金应及时上缴银行账户,实行收缴分离,不允许坐支或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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