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大用户直购电相关的输配电成本分摊问题
2012-10-08徐宏泉文福拴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2年6期
李 龙,徐宏泉,张 勇,文福拴
(1.甘肃省电力公司,甘肃 兰州 730050;2.浙江大学 电气工程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7)
0 引言
大用户直购电,也即双边合同交易,是电力市场环境下的一种主要交易形式[1]。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在2009年6月印发了《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了大用户直购电的市场准入条件。
与大用户直购电相关的输配电价或输配电成本分摊直接影响市场参与者的利益,是决定交易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受到普遍关注。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与大用户直购电相关的输配电价按电网企业平均输配电价 (不含趸售县)扣减电压等级差价后的标准执行[2]。这种做法在理论上不严密,在实践方面也引起争议。为促进大用户直购电交易的健康发展,并规范和引导发电公司、电力大用户、电网公司在电力市场中的行为,需要建立能够适当反映市场经济信号的输配电价体系或输配电成本分摊方法。
在大用户直购电的理论与实践方面,不少学者在交易模式、定价机制、结算机制以及购电组合策略等方面做了一些研究工作[1~12]。文献[1]提出了“转运风险收益”的概念,分析了现行直购电试点中各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行为,评析了有关试点所采用的电价机制的优缺点。文献[3]基于多层次交互式结构,提出了一种计及直购电量、分时电价和电能质量的直购电固定成本综合分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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