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责护士负责制”在优质护理服务中的应用效果探讨
2012-09-30汤琪春吴华平
护理实践与研究 2012年8期
陈 艳 汤琪春 吴华平
2010年初卫生部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实质是改革临床护理模式,全面履行护理职责,为患者提供全程、全面、连续、专业的优质护理服务[1]。我们将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活动与我院2009年12月起组织实施的“主护制”结合起来,通过一年多的观察和探索,作者认为实施“主护制”临床护理模式进一步提高了护理质量,密切了医护及护患关系,提升了住院患者及家属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提高了护士职业认同感,推动了“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的深入开展。现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本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目前实际开放床位1754张,护理人员853人,临床护士785人,床位与临床护士之比为1∶0.52。临床护士占全院护士总数94.97%。护理人员学历:硕士研究生4人,本科225人,大专539人,中专85人。职称:主任护师3人,副主任护师64人,主管护师174人,护师198人,护士414人。随机抽取10个实施“主护制”的病区作为试验组,另外10个未实施“主护制”的病区为对照组。
2 “主护制”实施办法
2.1 “主护制”的概念 “主护制”实行的是以主要责任护士为主的小组责任制整体护理,是与我院“主诊医师负责制”相适应的一种临床护理模式,指以一个主要责任护士负责的小组与相应主诊组形成医护合作团队,共同负责同组患者诊疗护理工作。“主护”8 h上班,24 h负责,在完成自己承担的具体护理工作的基础上履行主要责任护士的职责,同时负责对本组其他护士的工作进行指导,并对其工作质量进行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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