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电价长期边际成本定价及峰荷责任法
2012-09-26黄海涛
上海电力大学学报 2012年2期
黄海涛
(上海电力学院电力与自动化工程学院,上海 200090)
随着世界电力工业市场化进程,欧美发达国家电力零售价格的形成机制正经历着重大变革:由市场化前垄断市场中电价的政府管制,到市场初期发电竞争市场中电价的政府严格监管,再到批发竞争市场中电价的政府监管,最后到当今零售竞争市场中电价的完全由市场决定.但我国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电力零售价格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仍将由政府管制或者严格监管,科学的政府定价模型和方法依旧是销售电价定价理论和实践研究的重要内容.
销售电价长期边际成本定价方法由于能够提供合理的经济信号,理论上能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率,而备受经济学家的推崇,它是最为经典的销售电价政府定价模型和方法,并在世界各国政府制定电力价格的实践中得到了最广泛的应用[1,2].该定价方法具有严密的理论体系,它首先根据各类用户的供电电压和用电时间计算增加单位千瓦用电而引起的系统成本增加值,以此确定系统长期边际容量成本和边际电量成本,并结合用户负荷特性设计和制订分类用户目标电价,然后从财务分析的角度对目标电价水平进行调整,以满足成本回收需求,制订出合理的电价体系[3].文献[4]到文献[9]指出了该方法在容量成本分摊方面的不足:分摊结果只与单一时刻用户用电负荷的大小有关,不能合理地反映出不同用户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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