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耕地保护政策的绩效研究
2012-09-25袁露影朱红梅赵煜明
湖南农业科学 2012年9期
袁露影,朱红梅,黄 河,陈 云,赵煜明,罗 寅
(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湖南 长沙 410128)
2000年至2010年期间,湖南省耕地面积共减少13.092×104hm2,年均减少1.309 2×104hm2。湖南省虽然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耕地保护措施,但是耕地保护的效果并不明显。这一方面是由于湖南省耕地保护政策执行不力、耕地保护政策评价体系存在缺陷;另一方面是由于各地方政府对耕地保护制度完成情况的考察,偏重于耕地保护目标的完成。国内学者大多从耕地保护政策对耕地资源数量或质量所引起的变化来探讨耕地保护的绩效,较少关注各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行为的经济性和效率性等方面的绩效内容[1-3]。理论界关于耕地保护的研究广见于各种学术论文中,这些研究既充分肯定了耕地保护政策的积极意义[4],又对耕地保护政策绩效进行了有意义的评价和探讨[5-6]。
湖南省经济发展水平具有明显的地域特点,东部和西部地区经济差异显著。经济总体格局是:经济发达地区是以省会长沙为中心的东部地区,如:长株潭地区;经济较发达地区位于东南部及湘北洞庭湖区,如:常德、衡阳、郴州等;经济初等发达地区呈环带状包围经济发达地区,如:永州、益阳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分布在西部地区,如:怀化、张家界、湘西自治州等。笔者通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利用主成分分析法构建评价函数,计算出湖南省14 个地级市(州)的耕地保护政策绩效的效用值,以期为提高湖南省耕地保护绩效水平提供一定的理论和政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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