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及管理
2012-09-25张婷婷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6期
张婷婷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保持正常运转的最基本的物质要素,是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也日趋增加。当前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比较单一,在购置、使用以及处置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存在账实不符、账面价值有失公允、日常管理与清理工作不到位等。为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算就变得尤为重要。
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概念与类型
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指的是使用期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超过规定标准(普通设备超过500元,专用设备超过800元)的,而且在使用过程中没有损坏其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除此以外还包括单位价值虽在规定标准以下,但使用时间超过1年的所有同类资产,这些都在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之内,例如文物。按我国的分类办法将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二、我国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中存在问题
1.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且未将固定资产的折旧计入在内,与配比原则相悖。应当增加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的核算。固定资产的账实不符,家底不清一是有的单位财务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及时,无法真实反映和有效控制固定资产实物状况和增减变化情况,有的单位账面只反映固定资产原值总额,未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或卡片,导致账、物脱节,账面总值对实物失去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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