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
2012-09-24严春友
中华儿女 2012年18期
关键词:意义


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曰:“然。”“然则吊焉若此,可乎?”曰:“然。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之,不蕲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养生主》)
孰能以无为首,以生为脊,以死为尻;孰知死生存亡之一体者,吾与之友矣!(《大宗师》)
译文大致如下:老子死了,老子的朋友秦失来吊唁,哭了三声就出来了。学生问:“您不是先生的朋友吗?”秦失回答说:“是。”“可是,既然是朋友,这样吊唁可以吗?”秦失说:“可以。一开始我也是把他当普通人看待,而今不这样看了。刚才我进来吊唁,有老人哭他,好像哭他的儿子;有少年哭他,如同哭他的母亲。他们在这里哭泣,必然有不想吊唁而吊唁和不想哭而哭的人,这违背了天理,违反了常情,忘记了人禀赋的天性。古人把这叫做违背天性的刑罚。该来的时候,先生应时而来;该走的时候,先生顺时而走。应时而为,顺时而动(自然而然),哀乐不入于胸中,古人把这叫做天然束缚的解除。
谁能以无为头,以生为脊背,以死为臀部;谁知道死生存亡本来是一体的,我就与他为友。生与死,是人生的终极。所谓终极,就是最后的意思,对于人来说,生死之外不会再有问题,所以说生死是终极问题。
人们一般悦生而恶死,然而,庄子却一反常人的见识,提出了一番不同的见解,认为生死本是自然现象,生不必喜,死亦无需悲,超越于生死之外,不动心,人才能够自由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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