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市中心性及皖北中心城市定位分析
2012-09-20田秀华杨莲娜
皖西学院学报 2012年6期
关键词:评价
田秀华,杨莲娜
(安徽财经大学 商学院,安徽 蚌埠233041)
安徽省十二五规划在阐释如何加快推进城镇化,构建现代城镇体系时,要求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分3个层次定位:第一,合肥定位是区域性特大城市,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去提升地位;第二,芜湖定位是安徽省次中心城市,与马鞍山、铜陵和池州组团式发展;第三,安庆、蚌埠、阜阳分别定位为皖西南、皖北、皖西北区域中心城市。本文拟运用中心地理论,定量分析安徽省城市中心地,并对蚌埠市城市定位进行分析。
一、城市中心性相关研究
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塔勒(W·Christaller)最先提出城市地理学中两个重要的概念:中心地(Central Place)和中心性(Centrality)。中心地是指为区域内及区域外居民提供各种商品和服务的居民点,而度量中心地等级高低的重要指标就是中心性,它反映中心地为其周围地区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相对重要性。可见,城市中心性的度量有助于评价不同城市在城市体系中的相对地位和等级层次,描述城市体系中网络空间的交互作用,以及确定城市的直接服务范围。中心地理论自20世纪60年代引入我国以后得到了广泛应用[1-6]。为了给人以量的直观认识,很多学者以定量的方法描述一个城市的中心性:如利用最小需要量和主成分分析法,对1997年全国223个地级以上城市的中心性等级体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并根据城市中心性指数的高低,把我国城市划分为5级体系[3];选择人口的密度、第三产业的比重、辐射性行业的从业人数等指标来测量武汉市城市的中心性[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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