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成本、有限理性与地方债务
2012-09-19尹启华
财政监督 2012年6期
■尹启华
政治成本、有限理性与地方债务
■尹启华
一、问题的提出
欧美等国家接连发生债务违约事件,促使国际社会普遍关注作为世界经济引擎的中国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从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最新审计结果分析来看,尽管和国际通行的债务指标警戒线60%尚有差距,但如果把中央政府债务、隐性债务和金融机构的坏账损失考虑进来,可能就会超出这个警戒范围。因此,地方政府性债务必须要引起社会各界足够的重视。从国家层面来看,国务院专门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来控制地方政府债务的增长和债务风险。当然,国内外学术界也从各个不同的角度进行探索。从现有文献的研究思路和基本架构来看,大都是基于当前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关治理对策(Richard Walker& NicoliNattrass,2002;赵晓宏,2007;杨继,2010;马金华等,2010;马海涛等,2011 )。 不可否认的是,这些文献和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指导地方债务治理的实践,但并未结合地方政府的行为特征进行透彻、深入的剖析,这样最终导致的结果只能是泛泛而谈,不能透过地方政府债务增长的表象发现其内在的真实机理,因而对解决现实中的具体难题显得无能为力。从行为科学的角度分析,事实上行为人的自主选择不可能具备完全理性,即理性是受到限制的。诸多经验研究表明,地方政府的决策过程与有限理性的假定高度一致,并不符合完全理性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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