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创意产业发展现状与战略
2012-09-12曹璐璐
现代企业 2012年8期
曹璐璐
“创意产业”一词由1998年出台的《英国创意产业路径文件》提出,并将其定义为:“起源于个体创意、技巧及才能,透过知识产权的生成与利用,而有潜力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的产业”。在这一概念中,创意产业的核心是文化和创意,它推崇创新和个人创造力,是强调文化艺术对经济支持与推动的新兴文化理念与经济实践。
事实上创意产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创意产业实指文化创意产业,又叫创造性产业,指那些从个人的创造力、技能和天分中获取发展动力的企业,以及那些通过对知识产权的开发可创造潜在财富和就业机会的活动。它通常包括广告、建筑艺术、艺术和古董市场、手工艺品、时尚设计、电影与录像、交互式互动软件、音乐、表演艺术、出版业、软件及计算机服务、电视和广播等等。此外,还包括旅游、博物馆和美术馆、遗产和体育等狭义的创意。
厉无畏在《创意产业导论》一书中强调创意产业内涵的关键是强调创意和创新,从广义上讲,凡是由创意推动的产业均属于创意产业,把以创意为核心增长要素的产业或缺少创意就无法生存的相关产业称为创意产业。
一、 创意产业的分类
由于创意产业本身内涵的丰富性,外延的广泛性,演进的区域性,关于创意产业的分类至今也没有统一的体系。英国先后有两种分类标准:1991年将创意产业归为文字创造、视觉艺术、舞台美术、音乐、摄录、时装六类;到了1997年英国文体部以就业人数、成长潜力、原创性三个原则作为标准,选定了13个门类作为创意产业的范畴:出版、电视和广播、电影和录像、互动休闲软件、时尚设计、软件和计算机服务、设计、音乐、广告、建筑、表演艺术、艺术和古玩、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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