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法治国家建设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2012-09-10李星洲
改革与开放 2012年15期
关键词:法律
李星洲
WTO要求的是以规则为基础的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法制经济。所以,中国加入WTO将加快法制建设现代化的进程,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从人治社会向现代的法治社会转型。“公开、公平、公正”是WTO的基石,也是法治社会最高原则的体现。但是,目前我们的执法人员离“公开、公平、公正”执法的要求差距较远。因此,加入WTO对我国走向法治社会中的执法人员道德素质造成巨大的挑战。为了更好地应对人世的挑战,笔者认为,应该先正确分析执法人员道德素质不适应加入WTO的现状,指出存在问题,找出不适应的原因和影响,然后再论证应对入世挑战所采取的对策,并进一步阐述对策中的理论创新。
一、加入WTO对我国执法人员道德素质的挑战
(一)我国执法人员道德素质不适应加入WTO的现状
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1、执法人员普遍没有形成现代的法治观念
首先,没有形成职权法定观念,也就是说由法律规定执法人员职权行使的权限范围、方式和程度必须履行、不得越权履行,更不得滥用职权。第二,没有树立不得为自己设定权力和免除义务的观念。第三、没有确立无法律依据不得为他人设定义务的观念。第四,没有确立除法律特别授权,不得享有行政执法终局裁决权的观念。第五,没有树立权利与义务统一的观念。这个观念是法治有别于人治、法律不同于政策的最重要的观念。
2、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普遍不强
执法人员由于受几千年“人治”传统的影响,再加上执法体制存在问题,造成法治意识不强,在执法过程中一是习惯按政策(红头文件)办事,不重视依据法律行事;……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