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于郡管理的瑞士医保调剂金制度

2012-09-08

中国医疗保险 2012年9期
关键词:基金

赵 斌

(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彭博公共卫生学院 巴尔的摩 21205)

1 医保风险调剂金建立的背景

瑞士医疗保险制度源于1911年联邦政府颁布的健康保险法,该法要求医疗保险机构(疾病基金sickness fund、健康保险公司health insurance company)必须到联邦社会保险管理办公室(federal office for social insurance)注册,疾病基金或健康保险公司不得在医疗保险业务上追求利润,且必须依法为参保者提供法定医疗保险待遇,而参保者拥有更换疾病基金或健康保险公司的权利。与法国、德国医疗保险依托雇主参保方式不同,瑞士医疗保险是一种基于个人合同的社会保险。

作为联邦制国家,瑞士郡一级政府有权决定辖区内医疗保险是否强制执行,并拥有一定卫生决策权,因此全国26个郡的医疗保险呈现26种不同体系。不过,限于医保整体框架仍由联邦法律规定,郡之间的医保政策差异也并不太大,而且,经办医保的保险人市场的集中度也一直在不断提高:1945年全国1151家保险人到2002年缩减到93家,2012年进一步下降到88家。

迫于国民公投反对的压力,直到1994年健康保险修正法案通过后,瑞士才开始真正对其医疗保险体系进行大规模改革,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了全民医保。当年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提高效率而非限制待遇和质量为原则,调整并扩展医保基本服务包,自1996年起要求全民强制参保;改革政府医保补贴机制;强化医保可持续发展;开放医疗保险市场,允许所有非营利性疾病基金和私营医疗保险基金经办基本医疗保险产品,但不得从经办基本医疗保险中获利;……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基金
私募基金近1个月回报前50名
私募基金近1个月回报前50名
私募基金近1个月回报前后50名
私募基金近一个月回报前后50名
私募基金近1个月回报前后50名
私募基金近1个月回报前后50名
私募基金近1个月回报前后50名
私募基金近6个月回报前50名
私募基金近6个月回报前后50名
私募基金近1个月回报前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