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DPSG诊断标准对妊娠结局的影响分析
2012-09-07宋晓燕古晓丽
宋晓燕 韩 萍 古晓丽
1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辽宁沈阳 110101;2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内分泌科,辽宁沈阳 110004;3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医医院急诊科,黑龙江七台河 154600
我国妊娠期糖尿病(GDM)的发病率为1%~14%[1],近年来逐年增加。可增加早产、羊水过多、巨大儿和胎儿宫内窘迫等多种母婴合并症的发生率,对母婴危害较大[2]。
2010年国际妊娠与糖尿病研究组织(IADPSG)提出GDM新的诊断标准,本研究通过回顾性分析该标准诊断的GDM与正常孕妇的母婴结局差异,探讨该标准对母婴结局的影响。

表1 两组妊娠结局的比较[n(%)]

表2 两组围产儿结局的比较[n(%)]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选择2007年1月~2010年1月在沈阳市和平区的四家社区门诊立卡并已分娩的孕产妇,共1098名,年龄21~40 岁,平均(28.6±3.5)岁。
1.2 IADPSG诊断标准[3]及分组
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空腹、服糖后1h和2h血糖分别为5.1mmol/L,10.0mmol/L和 8.5mmol/L,任何一项血糖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应诊断为GDM。
GDM组:79例。正常孕妇组:1019名。
1.3 统计学处理
所有数据均用SPSS 17.0分析。计数资料两两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GDM对妊娠结局的影响
GDM组早产、剖宫产率较对照组明显增高(P<0.05)。羊水过多、胎膜早破的发生率较对照组无差异(P>0.05)。见表1。
2.2 GDM对围产儿结局的影响
GDM组巨大儿、围产儿死亡较对照组显著增高(P<0.01)。胎儿宫内窘迫的发生率较对照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 2。
3 讨论
目前,临床GDM的诊断标准不一,造成GDM患者的管理较混乱。如果标准过高,会造成一部分孕妇不良母婴结局的发生率增加;如果标准过低,纳入管理的孕妇增加,又会造成临床资源的浪费,应对哪些孕妇进 行GDM管理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重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