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监船为造船市场御寒
2012-09-06中国船舶工业市场研究中心
中国船检 2012年11期
中国船舶工业市场研究中心 黄 涛
在近期中日钓鱼岛争端中,海监船在维护我国领海主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公务执法船的一种,海监船主要用于对一国管辖海域的巡航监视、海洋权益的维护以及实施救助等。但面对日益增加的执法需求以及执法任务复杂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现有的海监船力量已难以满足执法需求,海监执法船队亟需加强。
海监船队力量亟待加强
我国海监执法力量由国家海洋局下属的中国海监总队管理,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执法队伍。目前,我国各级海监部门拥有执法船艇共400余艘,其中千吨级以上海监船27艘,是我国海洋行政执法的主力。整体上看,我国海监船数量少,特别是千吨级以上的大型海监船拥有量不足7%。近期我国在维护国家主权方面不得不借助于部分吨位相对较大的渔政船,实属无奈之举。
就分布区域来看,其中,千吨级以上海监船主要配置于中国海监总队下属的海监北海总队、海监东海总队和海监南海总队,分别用于黄渤海海域、东海海域和南海海域的海监执法。目前三个海区的千吨级以上海监船的配置比例大体接近。但是,相对于广阔的海域面积而言,配置在南海地区的千吨级以上海监船偏少;而南海和东海地区更是我国领土主权不断受到挑战的敏感地区,力量亟需加强。
虽然我国海监执法船队初具规模,但相对于我国管辖的近300万平方千米的海域面积,数量仍显不足,无法满足日益增强的海监执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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