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的寻租博弈及福利分析
2012-09-05李建国杨宝剑
山东社会科学 2012年11期
李建国 杨宝剑
(中央财经大学,北京100081;上海财经大学,上海200433)
为了节约财政预算资金,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我国于2002年6月通过了《政府采购法》,并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近十年来,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我国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积极依照法定程序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财政部网站显示,我国政府采购总规模由2002年的1009.9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5990.9亿元,2009年国内政府采购总规模更是突破了7000亿元。
与政府采购实践如火如荼的开展一样,学术界也从信息经济学、博弈论等角度对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展开了大量研究。夏杰长、杨欣(2003)从供应商和采购人员的期望效用函数出发,以竞争性招标采购为研究领域,研究了政府竞争性招标采购中的寻租行为发生与成功的原因和内在机制。①夏杰长、杨欣:《政府竞争性招标采购中的寻租行为分析》,《财贸经济》2003年第4期。刘志芳(2006)从成本收益分析角度探讨了政府采购中腐败行为的发生机制和治理措施。②刘志芳:《政府采购中的腐败行为:成本收益分析》,《财贸经济》2006年第12期。孟大文(2007)在委托—监督—代理三级组织结构的框架下,利用防范合谋机制设计理论,分析了非对称信息下防范合谋的采购机制。赵福军(2007)运用委托代理网络理论分析了政府采购制度的效率机制,并分析了供应方、专家、政府采购中心及需求方四方参与人的非正式结盟所带来的效率损失。……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