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作用研究
2012-09-05中国合作经济学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
中国合作经济 2012年12期
文/中国合作经济学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
近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成为农村重要的经营主体。为探索发挥合作经济组织在促进农产品流通中的作用,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组成联合调研组,先后深入河南、山东、北京、辽宁等地,考察了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企业、连锁门店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地方政府、供销合作社、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大户座谈,通过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作用
随着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尤其是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方面,为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创新农产品流通体制机制,破解农产品流通难题提供了经验,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是提高了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地位。
截至2012年3月底,全国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5.2万家,实有入社农户4300万户,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7.2%。供销合作社系统按照中央要求,发挥自身组织和流通优势,在农民专业合作上发挥带动作用,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6.7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500多家,入社农户1004.36万户,约占全社会入社农户的25%,平均社员规模约是社会水平的2倍;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21225个,联结农户1016.53万户;通过有机、绿色、无公害等认证和拥有产品注册商标的专业合作社比例分别达到22%和16%,高于社会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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