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优化选择
2012-08-29刘萍
财政监督 2012年24期
关键词:优化
刘 萍

一、我国结构性减税政策分析
为了应对金融危机,拉动经济增长,2008年底,我国正式提出了结构性减税政策。接下来的四年,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结构性减税政策。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内涵有两方面:一方面强调减税,着眼于纳税人实际税负水平的下降。另一方面注重税制优化,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尽管这些结构性减税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总体效果尚不明显,但是为我国税制的完善和税收结构的优化奠定了基础。
结构性减税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增值税转型和扩围。增值税自2009年年初开始转型,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变,对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器设备的进项税款允许抵扣,未抵扣完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2012年1月,营改增改革开始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中试行,并于同年7月扩大至11个省市。增值税改革对于减轻企业税负和消除重复征税现象发挥了重大作用;第二,房产税试点改革。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分别开展房产税试点改革。由于力度较小,房产税改革并未引起太大的反响;第三,关税降低。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国将开始对730多种商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平均税率为4.4%,比最惠国税率低50%以上。接下来国务院又发布了相关政策,明确了财税政策对加强进口的支持力度。关税的减税举措不仅有利于扩大进口,而且对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扩大消费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