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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203例临床分析

2012-08-21潘小虹朱维培

中国医学创新 2012年4期

潘小虹 朱维培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CP)是妊娠中晚期特有的并发症,尤其是妊娠30周以后的孕妇,临床上以皮肤瘙痒、黄疸和血胆汁酸升高为主要特征,主要危害胎儿,可引起早产、羊水污染、胎儿窘迫、死产、死胎等,使围生儿发病率和死亡率增高。ICP致围生儿不良结局的发生机制目前尚不清楚。本文就2008年10月~2011年10月笔者所在医院住院并妊娠的203例ICP病例进行回顾性分析,探讨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对母体和围生儿的影响。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随机选取2008年10月~2011年10月在本院确诊并妊娠的203例 ICP孕妇作为观察组,平均年龄(25.27+2.18)岁,平均孕周(37.21+2.53)周。随机选取同期住院正常孕妇203例作为对照组,平均年龄(25.41+2.39)岁,平均孕周(37.42+2.75)周。上述孕产妇既往体健,孕前均排除高血压、肝炎及其他影响肝功能损害的并发症及合并症。两组孕妇均为初产妇,年龄、孕周、孕产次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诊断标准 采用中华妇产科杂志ICP的诊断标准[1]:(1)ICP诊断的基本要点:起病大多数在妊娠晚期,少数在妊娠中期;以皮肤瘙痒为主要症状,以手掌、脚掌和四肢为主,程度轻重不等,无皮疹,少数孕妇可出现轻度黄疸;患者全身情况良好,无明显消化道症状;可伴肝功能异常,主要是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水平轻、中度升高;分娩后瘙痒及黄疸迅速消退,肝功能也迅速恢复正常。(2)ICP确诊要点:空腹检测血甘胆酸水平升高≥10.75 μmol/L或总胆汁酸水平升高≥10 μmol/L,可诊断 ICP。

1.3 观察指标 观察孕妇剖宫产率、产后出血率、羊水污染率、胎儿宫内窘迫率、新生儿窒息率、早产率、低体重儿率、围生儿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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