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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董事换届选举:正常何以“不正常”

2012-08-18仲继银

中国新时代 2012年7期
关键词:股东大会格力电器珠海市

|文·仲继银

无论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由大股东控制走向市场控制(或者说是市场控制下的职业经理人主导)是中国公司中还少有的现象。当前中国有关公司治理的语言体系都还停留在公司治理发展的初级阶段,人们还是习惯于出身论和成分论

一次正常的董事选举

2012年5月25日,格力电器股东大会进行董事换届选举,9名董事候选人中有8人通过,组成了公司新一届董事会。8名董事既符合中国公司法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5到19人的外部规定,也符合格力电器公司章程中董事人数不少于6人的内部规定。

格力电器5月28日公告,原公司副董事长董明珠在5月25日举行的新一届董事会会议中全票当选董事长并被续聘为公司总裁,黄辉、庄培也被续聘为公司副总裁,表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开始正常运作。

这与此前发生的原东北高速公司因股东矛盾而新董事会难产,宏智科技和正清制药等的双董事会现象完全不同,甚至也没有像胜利股份和国美之争那样双方公开对垒、争取第三方的投票支持。

笔者认为,原东北高速那样的由于争议股东之一方没有提名出新董事候选人而致使董事候选人人数不够,进而无法产生符合法定人数规定的新董事会;成都盈华成投资管理公司在正清制药大股东和董监高均缺席情况下召开选举新任董事会的作法,使正清制药产生了两个“董事会”。都属于没有遵守公司法和公司治理基本规则的错误。

相比之下,格力电器这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都算不上是“纷争”,新董事会已经开始正常运作了。1名落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方珠海市国资委在5月31日对媒体表示:“格力集团按照团队搭配原则推荐了格力电器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新一届董事会由格力电器2011年度股东大会依法选举产生,我们尊重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格力电器董事会一经选举产生,代表的是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相信格力电器董事会会正确履行权利义务。”

事情到此似乎就应该结束了,可是为什么还会引起那么大的社会关注和争论呢?

何以“不正常”

从程序和公司治理规则上看正常不过的一次公司董事换届选举,为什么显得那么“意外”,并被看作“不正常”?这里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解读者本身对现代公司治理规则(包括中国公司法)的不理解和误解,二是中国现实中公司运作所实际遵循的规则和中国公司法所明文规定的那些治理规则不同,与真正市场经济下的现代公司治理规则更是相去甚远。

让人们感到意外和不正常的主要就是珠海市国资委通过其全资拥有的格力集团,作为持股比例约20%的格力电器第一大股东所推荐的格力电器董事候选人周少强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落选。周少强原为珠海市国资委副主任,不久前刚刚被委派到格力集团担任总裁兼党委书记。在目前中国这样一种商业环境下,集国资委派遣和集团总裁双重身份于一身的董事候选人落选,人们普遍会觉得意外和不正常。

2012年5月11日,格力电器的实际创始人,从1988年开始一共为格力集团和格力电器服务了24年的朱江洪退任格力集团职务,已经与朱江洪搭档了十几年的格力电器副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接任格力集团董事长,周少强接任格力集团总裁兼党委书记。董明珠是民主党派人士,无法担任党委书记职务。一位58岁、人称“营销女皇”的强人,要受制或分享权力于一位没有行业经验、年仅40岁的新人。在国资100%的格力集团层面,珠海市国资委的意志可以得到完全贯彻,但是到了股权已经比较分散的上市公司格力电器则不一样了。

珠海市国资委通过格力集团推荐的董明珠、周少强、鲁君驷(格力地产董事长)和黄辉(格力电器副总裁)等四名董事候选人中另外三位均顺利当选,其他当选董事包括第二大股东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的张军督、两家机构投资者(耶鲁大学与鹏华基金)联合推荐的冯继勇,以及三位独立董事。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反映出,格力电器股东之间仅仅在国资委“空降兵”问题上出现分歧,在其他董事人选方面并无分歧。

格力电器作为股份公司,股东投票结果就是公司集体意志的表示。哪家股东提出来的董事候选人,都要得到多数股东(投票权)的认可。国资方只持有格力电器20%的股份,扣除独立董事后的6名董事候选人中,国资方推荐人选4名,占比例高达2/3,落选1人后,国资方推荐董事仍然占非独立董事会成员人数的3/5。

无论相关人士实际内心如何想,珠海市国资委方面对媒体表示尊重格力电器股东大会的选举结果,是对公司治理规则的尊重,这是值得肯定的,我们也愿意相信这是真诚的。

可惜一些媒体的解读有误,甚至存在严重误导。比如,格力电器公司章程规定,当公司董事会人数少于6人时,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补足公司董事人数。有影响极大的财经专业报纸的重点文章却把这里的董事人数不当理解为非独立董事人数,认为周少强落选后,根据格力电器公司章程需要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补足董事人数。实际这里所指的董事人数是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全体董事会成员人数,格力电器新一届的8人董事会合法合规,并无瑕疵。

对公司治理规则理解不当的不光是媒体,也包括当事方。对于人们猜想周少强没有参加5月25日格力电器股东大会,可能表明其预感到自己会落选而场面尴尬,珠海市国资委方面表示:“格力电器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是由格力电器公司章程决定的,章程规定符合资格的股东以及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周少强先生均不符合此条件。故此,未有出席该次股东大会。”这种解释实际是并不恰当的,周少强作为董事候选人,是应该出席选举董事会成员的这次股东大会的,并且作为新任董事人选,还应该在股东大会做自我介绍性质的发言。

对于机构投资者推荐董事成功入选格力电器董事会,也有人提出疑问:机构投资者持股流动性很高,过不了多久他们抛售了,他们推荐的董事代表谁?这是很典型的一种对董事代表性问题的错误理解。现代公司的董事是一种独立的法人机关,不管他们个人出身于何处,是大股东、二股东还是管理层,作为董事都是受托于全体股东和整个公司的,当选之后就应当没有某一方的“代表身份”了。他们作为董事的服务,如果得到公司多数股东的认可,最初推荐方股东是否留在公司已经无关紧要;如果他们的服务没有得到公司多数股东的认可,也许不到下次换届之时,就会被换掉。

能否英雄不问出处?

仅从公司治理规则角度来看,格力电器的这次董事换届选举已经尘埃落定。但是实际会不会如此,也是尚未可知。其深层原因是以董明珠为代表的格力电器内部成长起来的管理层人员在二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支持下,能否坚持抵制住大股东格力电器及珠海市国资委的过度和不当控制。大股东格力电器和珠海市国资委方面,是否是真心实意地接受随股权稀释自然而来的控制程度下降,放手格力电器自主发展。

如果没有朱江洪的态度影响和董明珠的强势地位,格力电器管理层方面的自主意志会下降;如果珠海市国资委(甚或是珠海市委)有关领导的人选或者态度发生变化,通过增资甚或行政手段,开明转向专制,还是会完全“收服”格力电器。我们非常不希望这种情况出现。企业就是企业,就是市场中的一个契约性经济组织,格力电器是国有企业出身,在珠海市经济中占有很大比重,也无需例外。

担心在其他股东支持下格力电器管理层自主权增强,大股东和国资委不能全权控制,会有什么负面效果,基本上是多余的。金融类机构投资者从公司所能得到的就是分红和资本增值,这与包括国资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是一致的。他们支持现有管理层,只是因为公司业绩及预期前景好。管理层要获得他们的持久支持,需要持续努力把公司做好。二股东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主要是由格力电器的经销商们作为股东组建的,有通过让格力电器向经销商们让利的利益驱动。但是鉴于京海只占八个董事席位中的一个,影响力有限,并且京海作为金融机构要受到比普通公司受到严格得多的监管,格力电器作为充分竞争性行业上市公司,公司信息和行业标准(同业竞争者公司数据)都是公开可比的,市场控制可以有效地替代大股东控制。

无论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由大股东控制走向市场控制(或者说是市场控制下的职业经理人主导)是中国公司中还少有的现象。当前中国有关公司治理的语言体系都还停留在公司治理发展的初级阶段,人们还是习惯于出身论和成分论。如习惯性用国有商业银行指称工农中建,而用股份制商业银行指称民生、兴业等,其实是不准确的。工农中建也都是股份制企业,并且是上市公司了。格力电器这样国有股份已经下降到20%,就更不能再按其出身或者大股东身份来看作是国有企业了。股份公司就是股份公司的规则,上市公司就是上市公司的规则,与其控股股东的所有制身份无关。中投在海外入股企业,能把那些企业看作中国的国有企业,并按中国国有企业的那一套来运作吗?

珠海市国资委完全可以再聪明一点儿,放手让格力电器按照现代公司治理规则自治和自主运作,看好其前景则保持股份搭便车,不看好其前景则逐步减持,转移资源到更好的企业。格力电器方面,如要进一步巩固来自不易的公司自治和自主发展空间,可以探索修改公司章程,把单一最大股东的持股或投票权比例限制在20%以内,并随股权分散度的提高而进一步下调,以避免“才出虎穴再入狼窝”。当年古奇管理层类似提案没有通过,致使后来成为了巴黎春天的囊中之物,丧失了独立发展的机会。而雀巢公司1988年开始规定单一最大股东的持股和投票权比例不能超过3%,致使在1974年换股收购欧莱雅后成为持股4.09%的雀巢最大股东的欧莱雅控股人家族,将其所持雀巢股份减持到了3%以下。坚持自治和自主运作的公司,不仅要解决现有的一股独大问题,还要防范有新的一股独大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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