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品种运营的新模式——“俱乐部”经营
2012-08-17沙广利韩明三赵爱鸿宫象晖王芝云孙吉禄
中国果业信息 2012年9期
□ 沙广利 韩明三 赵爱鸿 宫象晖 王芝云 孙吉禄
苹果是一种无性繁殖的作物,难于进行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近年来,国外某些发达国家兴起一种新的发展模式,通过“俱乐部”经营苹果新品种。“俱乐部”通过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转让新品种专营权以及注册经营商标等法律程序,进行苹果新品种的商业化运作。“俱乐部”在苗木销售、种植区域、栽培面积、目标产量、市场开发等方面进行目标化管理,统一规划新品种的苗木繁殖数量、栽培地域与规模、目标产量与市场,使新品种的发展处于“可控制状态”,从而与育种者、育苗者、栽培者、果品经销商形成利益共同体。“俱乐部”经营既保护育种者权益,也保护生产者利益。育种者可以在“俱乐部”的苗木销售或果品生产中得到利益分成,不需要面对众多的生产者去维护知识产权;生产者也不用担心高价买来的新品种由于过多转让、发展过多过滥等,造成“谷贱伤农”。
2008年,美国有25个苹果新品种申请了专利保护。目前美国的“俱乐部”苹果品种少、规模小,但是呈现上升的发展趋势。 2009年,在德国召开的“国际果树协会”(International fruit tree association)展示了许多新品种、新品牌和 “俱乐部”品种(“托管型”品种)。同一个品种,由于经销商和产地不同,可能有不同的商业品牌。
本文介绍经营苹果“俱乐部”品种相关国际组织及其运作方式、发展现状、经营的苹果品种,为我国管理部门、育种者、育苗者、经营者和种植者探讨适合我国苹果新品种保护的方式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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