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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参与旅游的制度性增权研究

2012-08-16王亚娟

旅游科学 2012年3期
关键词:主体旅游制度

王亚娟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1 引言

上个世纪末,中国旅游研究者在做目的地规划时,不再将关注的焦点局限在路线和基础设施的布置安排,而是将目的地居民也纳入规划的范围,将当地居民提到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地位,并指出其对旅游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性(保继刚,孙九霞,2003)。同时,社区参与的理论也被引入到中国的旅游研究和规划实践中。研究者提出,社区参与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发展规划的制定层面,而应该进一步深入到旅游发展带来的利益分配中,并且提出具体的利益分配方案,包括增加社区居民的就业机会,社区居民优先被雇佣的权利及旅游商品尽量采用本地原料等。在相关的一系列研究中,社区参与更多地被当做一种经济或技术过程,研究者普遍忽略了社区在旅游发展过程中通过与外部力量的抗衡而取得某种控制权的政治过程(刘纬华,2000)。在探讨社区有效参与的问题上,研究者们还忽略了有着自身独立利益的政府,当其自身的效用函数与居民的利益不是激励兼容的情况下,社区参与是无效的(左冰,保继刚,2008)。要让社区真正参与到旅游发展中,就要改变居民的初始资源占有情况,改变他们由于信息不对称、缺乏权利意识和管理技能而处于被排斥的无权状态(左冰,2009)。

增权理论的引进使旅游研究者将社区参与从经济、技术层面推进到政治层面。增权的最终目的是让社区获取权力并导致社会力量对比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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