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文化“家庭本位”“个人本位”溯源与启示
2012-08-15赵明
焦作大学学报 2012年2期
赵明
(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重庆400715)
中西文化“家庭本位”“个人本位”溯源与启示
赵明
(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重庆400715)
中国传统的伦理精神是“家庭本位”,西方伦理精神则是“个人本位”。“家庭本位”“个人本位”分别促使中西方走上了伦理本位和经典的西方式的封建社会。“家庭本位”和“个人本位”的互补融合对现代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家庭本位;个人本位;互补融合
伦理是人类共有的文化,但在不同的地域和民族中具有不同的特点。中国以“家庭伦理”为核心,要求个人以家庭利益为重,无条件服从家庭;坚持独立、自由、民主的西方伦理则以“个人本位”为中心,在个人与家庭关系中更重视个人利益、个人意志,主张个人的独立和自由,要求家庭服从个人。
1. 自然环境和经济因素
中国文明发源于黄河流域。受环境影响,我们的祖先主要靠发挥集体劳动力进行生产,通过治水发展农业而进入文明社会。这时期的劳动生产力极其低下,靠个人无法完成劳动生产和生存。由此,以家庭公社为基础的共同体产生并延续至今[1]P20。中国经济文化的主流是农耕文化,农耕经济是经济的主题。这种经济形式决定了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方式。各个家庭成员在经济上无法独立,必须依赖家庭。家族成为人们生存的支柱。
作为西方文化源头的古希腊,地处地中海沿岸,交通发达,较早产生了私有制,商业和手工业较为发达,使个人在生存上对家庭的依赖大大降低,个人活动空间更为广阔,血缘关系对个人束缚减小。……
登录APP查看全文
